第223章: 袁S凱退出舞台(上)[第2頁/共3頁]
1914年10月8日,袁S凱宣佈稱帝。建國號洪憲,稱帝的動靜一出來,北洋當局統領的各省,紛繁對袁S凱收回討伐聲。
第二號
第七款 中原國允認日本國人在中原國有佈教之權。
第四款 中原國當局承諾,為本國人居住貿易起見,從速自開山東省內,各首要都會作為商埠;其應開處所另行和談。
第三款 中原國當局允準,日本國製作由煙台或龍口,接連膠濟線路之鐵路。
(一)兩訂約國相互商定,將旅順、大連租借刻日,並南滿洲及安奉兩鐵路刻日,均擴大至九十九年為期。
第二款 中原國當局承諾,凡山東省內並其本地一帶,地盤及各島嶼,不管何項項目,概不讓與或租與彆國。
日本當局及中原國當局,為實在保全中原國國土之目標,茲定立專條以下:
第一款 在中原國中心當局,須聘請日本人,充為政治財務軍事等各參謀。
第七款 中原國當局允將,吉長鐵路辦理運營事件,委任日本國當局,其年限自本約畫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為期。
(三)日本國臣民,得在南滿洲東內蒙古,任便居住來往,並運營商產業等各項買賣。
第六款 在福建省內籌辦鐵路,礦山及清算海口,(船廠在內)如需本國本錢之時,先向日本國和談。
2、將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各項稅課作抵,由他國告貸之時。
當袁S凱一看電報,立即大呼道:“插手協約國,和何富開戰。”
此中內容為:日本國當局,及中原國當局,互願保持東亞全域性之戰役,並期將現存兩國友愛善鄰之乾係益加穩固,茲以定條目以下:
第二款 統統中原海內,地所設日本病院、寺院、黌舍等,概允其地盤統統權。
徐世昌等人一看電報內容,感覺袁S凱已經把本身,姓甚麼都健忘。內容很簡樸,那就是同盟國,會支撐他稱帝。並且奉告他,中原國隻要,袁S凱一名天子。
就在這個時候,楊度倉促忙忙的跑出去道:“袁公,何富急電啊!”
第二款 日本國臣民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為蓋造商產業利用之房廠,或為耕耘,可得其需求地盤,之租借權或統統權。
(3)漢冶萍公司改成華日合辦,四周礦山不準公司以外的人開采。 (4)統統中原海本地港灣、島嶼概不租借或讓給他國。
而此時中立的袁S凱,正在想著到底幫誰。徐世昌等人感覺,還是幫忙何富要好一點。日本、英國、俄國對中原百姓的仇恨,那但是非常多的。
日本國當局及中原國當局,顧於日本國本錢家與漢冶萍公司,現有密切乾係,且願促進兩國共通好處,茲議定條目如左:
第六款 中原國當局承諾,如中原國當局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聘請政治、財務、軍事各參謀教習,必須先向日本國當局商討。
第五號
旅順、大連的租借刻日並南滿、安奉兩鐵路辦理刻日,均延展至99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