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雙方舉證[第1頁/共2頁]
進入被告方舉證環節,李強辯白人請了兩名證人蔘加出庭。一個是晏楠的同窗,當天恰是她聘請晏楠插手集會。該女子出去後一向低著頭,彷彿做錯事似的,身子晃閒逛悠,雙股都在顫抖。
“彆的,晏某是精力病患者,冇有表達才氣。同時,灌音中未提到範鵬,很有能夠作假。”
法官聲音高亢,大喊一聲“抬開端來”,嚇得女子今後退,要不是法警攔著都快跑出門外去了。
聽完後,馬哲無法地搖了點頭。
“是。”
範鵬一下子愣住了,昂首張望坐在被告席的狀師,結結巴巴說不出來。
馬哲坐不住了,舉手錶示道:“法官,我要求對證人停止發問!”
法官扣問範鵬:“告狀中的控告究竟是否存在?”
此話一出,直接顛覆了公安構造的窺伺成果。全部案件調查中,確切呈現過徐雯雯這小我,但據晏楠回想以及李強和範鵬交代,徐雯雯從KTV彆離後再無呈現,如何俄然冒出來了?
當場播放結束後,高磊站出來道:“我要提出疑義。馬哲不是法律構造職員,憑甚麼對晏某停止扣問?彆的,這份灌音的實在性有待考據,我以為不予采取。”
高磊在陳述時一樣有理有據,道:“我方以為李強不構成犯法,李強出於美意送晏某回家,半路上碰到範鵬心生歹念並帶到了嘉韶華旅店實施罪過。期間,李強多次勸止,要求範鵬中斷行動,而範鵬不管不顧強行產生乾係,過後還要求李強不準往外說。自始至終,李強冇觸碰晏某身材,如何能構成欺侮罪呢,請法官明查。”
“你是否誌願認罪?”
法官敲了敲木槌,道:“徐雯雯,我再說一次,這是法庭,麵對的是國徽,你說的每一句話都要承擔法律任務,如果你扯謊話做假證,必然究查。我再問你一次,你與被告甚麼乾係,現在在哪事情?”
法官要求被告辯白人宣讀民事告狀狀。因為兩被告案情不分歧,在馬哲宣讀完後要求李強一方退庭候審。
馬哲聽明白了,徐雯雯的呈現是要證明李強不具有作案時候。不過話語前後衝突,開端不熟諳李強,厥後又與李強扳談還送回了家,很較著是做假證。
“請答覆是與不是。”
高磊在陳述過程中馬哲拿著筆緩慢記錄著,不錯過一個細節。
範鵬點了點頭。
徐雯雯轉頭看了眼觀眾席,眼睛一閉道:“那天早晨我約了晏楠一起出去用飯,厥後去了KTV,碰到了李強,厥後李強把晏楠送回了家。”
徐雯雯說完,法官緊蹙眉頭道:“你所說的與本案有乾係,但與被告人有甚麼直接乾係?”
女子聲音低得像蚊子普通,聲音顫抖隧道:“我叫徐雯雯,24歲,現在在京都大旅店當辦事員,我與李強並不熟諳。”
徐雯雯道:“我和晏楠是好朋友,我怕她路上出事,就打了輛出租車追了上去,追到嘉韶華旅店門口,看到李強和另一個男人扶著晏楠進了旅店,五分鐘後,李強下來了,與我扳談後並送回了家。”
公訴方拿出第三份證據,當時嘉韶華旅店老闆的筆錄。高磊看後又提出質疑,道:“旅店老闆又冇有進入旅店房間,他如何確認李強實施了犯法?這隻能證明他們一同進入旅店,除此以外無任何壓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