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我就要得理不饒人[第1頁/共5頁]
厥後,在淩陽的深挖下,那已經滅亡的小地痞還真在另一間小病院給找到了,這下子,言論更是炸了鍋,不止把派出所炸得滿天飛,就是小地痞的父母也被罵得一地雞毛。
因而,在開庭當天,法官就義正言辭地宣佈派出所和公安局敗訴。
夏祿恒嘴張了又張,還想說甚麼,但在淩陽冷厲的眸子下,終究長長一歎:“你是有事理的,罷了,我曉得該如何做了。”他也相稱憤恚底下派出所竟然明張目膽讓人拉攏做出這類吵嘴倒置的事。隻是,這件事如果暴光,更會加深老百姓對差人的曲解,這是他不肯看到的。
在言論的當下,一群小地痞很快就被抓拿歸案,淩陽並冇有感到歡暢,反而詰責當初乾甚麼去了?如果不是我這個當事人拿起法律的兵器保護本身,你們是不是就一向當你們的官老爺?
至於查抄院那邊,就更是接受不住方方麵麵的壓力了,很快就有人站出來,宣稱查抄院嚴峻不作為,已對當事人停止處罰,並已停職待查。對於王鐵軍一案,他們會重新科罪。
小地痞被緝捕歸案,卻冇錢賠付淩陽的喪失。一副要錢冇有,要命有一條的架式。
小地痞乾好事,就不必講法律,而受害者出了過後,就跑來講法律了,那誰為受害者討還公道?誰來庇護老百姓身家財產安然?
“更何況,你兒子底子就冇有死。”以淩陽高超的相術,一眼就瞧出這婦人在說慌,她後代宮位置有些暗淡,證明兒子有傷病在身,但並冇有滅亡,還活得好好的,竟然用心裝死哄人,罪加一等。
彆的,查抄院在不體味事情本相就胡亂科罪,也有給黑惡權勢充當庇護傘的懷疑。更有與派出所勾搭,侵犯受害者的懷疑。查抄院明知當事人隻是在被動悍衛本身的身家財產,有何錯誤?在悍衛本身財產所產生的爭鬥,莫非不屬於合法防衛麼?為甚麼非要以不對殺人告狀受害者?這明擺著的事情,查抄院都要當睜眼瞎,視而不見,非要倒置吵嘴,使受害者接受身心重創,如此作為,的確視法律為兒戲,視老百姓為豬狗,如此賤踏法律,豈配“群眾公仆”四字?
淩陽相稱大怒,再一次把肝火指向派出所,明擺著的給黑惡權勢充當庇護傘,讒諂他的司機,人證物證確實,另有甚麼話要說的?
淩陽卻說:“老夏,你著相了。老百姓從未對差人絕望,他們隻是對乾好事不作為的差人絕望。人非完人,有功就賞有過就罰有錯就改,纔是老百姓對差人的真正希冀。犯了錯不去改正不去承擔任務就隻想著迴避推辭任務是不成取的。要曉得,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淩陽沉著地辯駁道:“罪不致死的人多了去,不差你一個,既然走上犯法這條門路,就要承擔犯法的結果。罪不致死?我的司機更是冤枉呢,如果你兒子不去砸車,我的司機也不會與一群地痞牴觸,也不會受傷,更不會犯法進監獄,成為一輩子的汙點,說來講去,你兒子死是該死。就一社會渣滓,還罪不致死?那我們這些遵紀守法的老蒼存亡了,又該如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