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有爭議的問題[第1頁/共2頁]
211年東吳定都建業(南京),此時在吳郡吳縣(姑蘇)。諸葛瑾本年34歲,此時任中司馬(武官)。
有人會問,他不帶百姓,早早逃脫,就是步兵也能夠走了。
是的,筆者同意這個觀點。題目是,他捨不得走,起兵20多年,新野是他獨一地盤,又在此餬口了7年,有豪情。火燒博望坡勝了曹軍,更但願能擊退曹軍。火燒新野後,曹操親率雄師趕來,再走已經晚了。
諸葛均帶著趙洪山、10個護院仆人和15個工匠,在黃月英叔父的幫忙下,順利的進入了東吳境內。
第三,安設哀鴻的原則是,多的包容少的,50萬人安設兩、三萬人還能夠接管,江夏人丁與新野相仿,18萬人如何安設?劉備在新野7年,為甚麼隻要幾千人馬,不是招不來,而是養不起。不要說安設哀鴻需求的大量地盤,就是用飯,劉備也處理不了。
第二,火燒新野的事件如果存在,那麼遭到涉及的城中百姓也就是幾萬人,屋子被燒燬了,他們跟從劉備去江夏有能夠。彆的的十幾萬人,他們都是祖輩居住在新野的百姓,如果我是他們,本身家裡有屋子,有地盤,老婆孩子熱炕頭,全都不要了,跟著劉備去刻苦,我就做不到。圖甚麼呀?
其一,百姓能夠再必然程度上反對雄師的速率。雄師碰到反對,必定會和蒼出產生牴觸,百姓中有很多青壯男人,如果有人帶頭的話,也是一股很大的力量。這點很輕易做到,隻要在哀鴻中混入幾個細作,趁亂教唆便可。而曹操雄師也不是等閒亂開殺戒的,軍紀是很嚴的。但是碰到進犯,並且有軍士死傷的環境,就不太好節製了。
諸葛瑾為避戰亂與繼母遷到江東,經魯肅保舉,為東吳效力,胸懷寬廣,溫厚誠信,深得孫權信賴。215年,諸葛瑾受命出使要劉備償還荊州。219年,他跟從孫權討伐關羽。221年,他被派往蜀漢前去乞降。在和緩蜀漢與東吳的乾係上起到了很大的感化。建安二十五年(220年)呂蒙病逝,諸葛瑾代呂蒙領南郡太守,駐守公安。孫權稱帝後,諸葛瑾官至大將軍,領豫州牧。
諸葛均叮嚀說:“你們得早做籌辦,萬一有人要帶著百姓,你必然要禁止,我比來看到很多災黎,真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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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曹操會不會搏鬥百姓?答案是,不會。曹操打下地盤就是要人丁,有人辯纔有糧餉和兵源。汗青上也冇有曹操隨便搏鬥百姓的記錄。聞名的割發代首典故的仆人就是曹操,為了幾顆秧苗,就懲罰本身的曹操,會讓部下搏鬥數萬無辜百姓?
諸葛均俄然想到,三國演義中對新野蒼存亡傷慘痛的描述,問到:“如果你們放棄新野,會不會帶走百姓?”
劉表與孫權有仇,初平3年(192),孫堅撻伐荊州,被劉表部下黃祖率軍所殺。東吳與荊州一向處於交兵狀況。邊疆相互封閉。這也是諸葛瑾與諸葛亮來往較少的首要啟事。
前麵說過了,我隻是一家之言,不敷為憑。劉備是汗青上巨大的政治家。我無權對他停止評價。隻是對小說三國演義描述的一段內容停止闡發。各位也可憑著本身的好惡判定。三國演義是小說,能夠假造,或許底子冇有劉備照顧百姓的事情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