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台灣的新一天[第4頁/共4頁]
“你決定歸去佃租蔗田了?”
“你是個怯懦鬼!”馬加達隻是在內心罵到,“要不然你也不會學著荷蘭人和明人那樣做買賣。”
放索仔社在熱蘭遮城的東南邊向,新港社則在熱蘭遮城的西北方向,離熱蘭遮城有四十多千米,此中隻要十多千米是山路。
但願獲得您慷慨的打賞,以此來必定我。裸奔的滋味不好受。
1月4日這一天,王三和李四早早地起來了,按平常的規律,明天是販子來采購鹿肉的日子。
“他們有多少人?”馬加達社長看著這個跑了一天一夜才跑返來的“快腿”,皺著眉頭問道。
李四旁觀,那幾頭鹿身上有好幾處傷口,較著是鏢槍形成的。放索仔人曾向李四和王三學過下套子,挖圈套,但伎倆不可,不會竄改。但這也比之前收成增加了,可鹿卻不會越來越多。
今後新港社完整和荷蘭人締盟了。每次有戰役,比如和虎尾壟人、麻豆社人,新港社都必須出兵插手,乃至還要參與攻打西班牙人的淡水和基隆。固然這是完整和他們不搭邊的戰役。荷蘭人叫這個為血稅。
荷蘭人帶給了放索仔人一樣東西,放索仔人叫它荷蘭豆。
回到村莊裡後,李四和王三敏捷地把鹿措置了。明天傳聞是荷蘭豆的成熟期,他們要好都雅看。
他偷偷地問見多識廣的李四。李四捋著小鬍子說:“你看這些人膚色大類南洋崑崙奴,想必來自南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達魯一向在中間旁觀,當他見到這些白叟們,隻體貼幾把鏢槍頭,幾匹布的時候,不由得不憤恨起來,莫非他們不曉得荷蘭人又把他們的稅增加了嗎?!
長老們仍然笑咪咪地用竹管吸著女兒酒,冇有人在乎。
李四笑道:“既然如此,帶回故鄉廣種如何?!”
社長又點點頭。
他們分開巷子,辨認著留下的暗號,一起砍伐著野藤野草前行。這些東西太討厭了,兩三天就能長成片。
王三和李四快速地砍了一些竹子和藤條,編成旱車。旱車近似東北的扒犁,隻不過是由人拖行,可在草地和泥地上滑行,非常便利,當然拖起來累人。他們裝了三頭鹿,拖著回村裡措置。
放索仔人有不偷人東西的族規,他們以為偷拿了彆人的東西會給族人帶來疾病。王三和李四倆人非常喜好他們如許的族規,並但願他們永久保持下去。
下淡水河的這一片地區就是被福建泉州的林家競標獲得,專營鹿肉脯。至於利潤更大的鹿皮,那是荷蘭人專營的項目,相稱於後代的兩電一草。任何人都是碰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