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準備駕到![第1頁/共3頁]
那三名男人神采刹時就陰沉了下來,說,那就怪不得我們了。
嗖!
半路擄掠殺人頭,在季世已經美滿是家常便飯了。
天空俄然烏雲密佈了起來,那暗藍色的悶雷在烏雲中不竭收回悶響,如同野獸的低吼聲普通,我刹時就復甦了很多,莫非命不該絕,這時候要下雨了?
我頓時轉頭一看,三個男人滿臉陰沉的從中間的沙坡裡走出來,此中一個高高瘦瘦的藍眼睛本國男人手裡握著弓箭,很明顯就是弓箭手。
而我內心很討厭這類做法,但是卻又不得不乾,因為在季世,儲存下去纔是霸道,我曾經吃過一次人肉,口感不好,但是能嚥下去。
肉我冇有吃,我隻喝了血,能存活到季世三年後的男人身上凡是冇抱病,很安康,隻是不曉得這男人從那裡呈現的罷了。
我喝飽了以後頓時感受渾身又充滿了力量,該出發解纜人類堆積地了。
“咦?這是甚麼?”一枚藍金色的棱形晶體呈現在那男人的胸腔內裡,我拿起看了看,便冇有在乎塞進了口袋裡就分開。
一名兵士說:“小子,見機的就將你身上統統的東西全都交出來,我們就饒你不死。”
話音未落,緊接著又幾聲悶雷閃動著,隨即幾道閃電同時劈下,嚇得我渾身一顫抖,拖著怠倦的身材當即就滾下沙坡,身後所躺之處已經一片焦黑。
我有力的罵道:“草,老子惹你了麼,不下雨就不下雨,還劈尼瑪個逼啊。”
是一小我,渾身冒著血液的男人,我走疇昔一看發明那男人渾身已經焦黑,底子看不出他的樣貌,我當即在他身上東翻西掏,連條毛都冇有。
我地點的處所則是中原南邊的都會裡,與其說是都會,不如說是戈壁,三年前地球人滿為患,現在卻大家自危,都會也早已經被異類占有。
而異類奇獸們最為可駭,它們身上照顧著外星病毒,被咬上一口就算能逃脫,不超越八小時,就會變成行屍走肉,我們稱之為喪屍,並且具有血液感染性。
方纔被我乾倒的屍身就是一具喪屍。
對冇錯的,新書就很快到了,也是科幻範例的,我明天賦方纔投稿,這篇是第一次的原稿,先給你們看看,趁便給你們吱聲啦啦啦。
我見又是好天,我頓時又罵罵咧咧了起來,這老天爺還真是不給我麵。
幾聲悶雷過後,隨即一道藍金色的閃電突然劈下,就在我中間十幾米遠刹時就爆炸開來,濺起了五六米的沙土彷彿下雨普通。
這裡的季世冇有設想中的異能,身材也冇有像小說一樣也隨之強健,在這裡,人類就是最低等的生物,如同螻蟻般纖細。
……
我內心暗罵,如何能夠饒我不死,一看就曉得我身上底子冇有東西,他們還出來打劫,很明顯就是想殺了我割我的肉,喝我的血。
在季世,吃人肉喝人血是最常見的事情,因為食品非常的希少,就連野獸也是,以是有些人便將主張轉到了同類的身上。
想躺下來歇息沙粒卻被太陽曬得發燙,就連坐著也對峙不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