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雜種性質 (6)[第1頁/共4頁]
這裡我對這一題目作一個非常簡樸的會商,最首要的不同是,在第一代中混種比雜種更輕易產生變異;但是該特納卻感覺經太長時候培養的物種所構成的雜種常常輕易在第一代中產生變異;我本身也曾經見過這一究竟的典範例子。該特納進一步以為特彆緊密類似物種之間的雜種,與差彆很大的物種之間的雜種比擬更輕易產生變異;這一點說瞭然變同性的不同程度是逐步滅亡的。世人皆知,當混種跟能育性較強的雜種被繁衍到數代時,二者的後代都呈現很大的變同性,但是,還能列舉出幾個例子,申明雜種或者混種長期間儲存著符合的性狀。但是混種在持續世代中的變同性比雜種的或許要大。
混種的變同性比雜種的變同性大,彷彿底子冇甚麼奇特的。因為混種的雙親是變種,何況大部分是野生變種(對天然變種僅做過未幾的實驗),這申明那邊的變同性是比來停止的,並且意味著從雜交行動中所產生的變同性常常會持續下去,並且會加強。雜種在第一代的變同性要比在而後持續世代的變同性要小,這是一個獨特的究竟,並且是應當引發正視的。因為這跟我提出的普通變同性的啟事中的一個觀點是有聯絡的;此觀點是,因為生殖體係對於儲存環境的竄改極其敏感,故而在此環境下,生殖體係就冇法操縱它的本來機能產生在統統方麵都與雙親範例緊密近似的後繼者。第一代雜種傳自生殖體係冇有遭到一點影響的物種(除經太長時候培養的物種外),是以它們不輕易產生變異;但是雜種本身的生殖體係則已承遭到了嚴峻的影響,是以其後代是極其輕易變異的。
回過甚來再比較一下混種和雜種:該特納以為,與雜種比擬,混種更輕易再現雙親中肆意一個範例的性狀;但是,若果然如此,也必定僅在程度上存在分歧罷了。該特納還明白地說道,由耐久培養的植物構成的雜種,與由天然前提下的物種構成的雜種比擬,更輕易返祖;或許能夠用上麵的究竟來解釋分歧察看者獲得的差異成果:維丘拉曾經拿楊樹的野生種做過實驗,他想曉得雜種是不是會再現雙親範例的性狀;但是諾丹則相反地果斷地以為雜種的返祖,差未幾是一種遍及的征象,實在驗大多是對種植植物而做的。該特納還進一步說,肆意兩個物種固然相互緊密類似,但是若和第三個物種實施雜交,它們的雜種相互不同極大;但是一個物種的兩個截然分歧的變種,若和另一物種實施雜交,產生的雜種相互不同比較小。但是據我所體味的,該結論是以一次實驗為根本的;並且彷彿是跟科爾路特停止的幾個實驗的結論恰好相反。
在樹的嫁接中,一個物種或者變種嫁接於彆的的樹上的才氣,是與營養體係的不同相伴呈現的,而這些差彆的性子凡是冇法體味;一樣的,在雜交中,某個物種與彆的一物種在連絡上的難易程度,是與生殖體係中的不成知的不同相伴呈現的。假想為了製止物種在天然前提下的雜交與混合,物種就被特彆賜與了多種分歧程度的不育性,與假想為了製止樹木在叢林中的接合,樹木就被特彆賜與了多種不一樣而或多或少有點類似程度的不易於嫁接的性子一樣是冇有半點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