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第一份合約搞定[第1頁/共2頁]
本來,焦凡對於這個嘉獎條目是比較反對的。
但不管如何說,都感覺會超越500萬美圓,比簽牢固條約要無益的多,而李輝也非常的對勁,他以為程峰很有能夠得不到條約上的那些名譽,那麼己方公司就會節流很大一筆錢。
顛末法律參謀葉樹確認無誤,兩邊在合約上具名,並商定在次日召開訊息公佈會,宣佈程峰和阿蒂達斯簽約。
程峰的休賽期很快就結束了,在和王曉簽訂經紀合約以後,他就公開向社會公佈了本身的經紀人團隊聯絡體例,而休賽期間,除了阿蒂達斯,也確切有其他企業找到了王曉的團隊,但願程峰代言。
也就是說,就算王曉落空了主體係,落空了作弊器,那麼他依托本身的學習,還是能夠混的開,彆的就不說了,起碼在經紀人行業,他已經能夠混的有模有樣了。
因為他感覺,每年500萬美圓的牢固條目,相對而言,要更加的保險一些,而插手嘉獎條目的話,萬一程峰冇獲得那些名譽呢?那豈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簽下了這份合約,王曉和他的經紀人團隊非常歡暢,和程峰一起小小的慶賀了一下。條約的400萬美圓,已被阿蒂達斯遵循商定打到了程峰的賬戶,至於殘剩的嘉獎部分,如果賽季末程峰確切獲得了條約上規定的名譽,那麼嘉獎纔會兌現。
饒是李輝早故意機籌辦,還是被王曉提出的前提嚇了一跳。
但是,焦凡不曉得程峰有球王體係,不曉得程峰底子就是異於凡人的,他隻是用世俗的目光去對待程峰,那裡曉得,程峰實在就是一個“妖孽”,一個具有球王體係的超等“妖孽”。
李輝點了點頭,確切,如果球員獲得名譽的話,對於貿易代價的晉升,確切有很大的幫忙,他同意插手嘉獎條目,並且無需躊躇,因為總公司已經給了他受權。
李輝是如此的做想,但是王曉和程峰卻以為他們起碼能拿800萬美圓,而焦凡略微保守一點,以為600萬是公道的。
並且,靠本身的才氣和儘力贏利,也讓王曉非常的有成績感。在此次構和中,他做了很多的功課,不但對於阿蒂達斯和各體育用品公司做出了大量的調查,還向焦凡謙虛學習了很多行業知識。
不過,他也看明白了,程峰的貿易代價公然潛力無窮。
“我的球員現在領銜英超弓手榜,有16個進球,極有能夠捧回英超金靴的名譽,而他地點的球隊,也正在排行榜榜首,極有但願獲得英超冠軍,而這兩項名譽會極大的晉升我的球員的貿易代價,而越多的名譽,就對你們公司的鼓吹越無益,我以為,我們能夠插手嘉獎條目!”
三管齊下,能量度底子就不敷用啊。
而金靴獎也麵對幾大超等弓手的合作,如果程峰運氣不好,這些嘉獎或許一個子兒也不消付出。
而他手中現在另有一個子體係的名額(見第八章),他在心中考慮著,要不要再搞個球王體係出來,或者搞個nba球星體係出來。
起碼,他並冇有支出能量度,而古玩買賣,畢竟要耗損本來就捉襟見肘的能量度,一方麵,他需求用能量度來給主體係進級,另一方麵,他還得用能量度來培養宿主,最後,他還要用能量度來做古玩買賣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