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吸血鬼藝人 - 第八十一章:銷售模式

第八十一章:銷售模式[第3頁/共3頁]

如果要構和,必將LEN會做出利潤點上的讓步,終究零售商能夠還會粉碎行業法則,獅子大開口,要從LEN的百分之40的紅利中抽取百分之五。這非論對LEN還是對李雲宰來講,都是一個比較大的喪失,如果前期唱片賣得好的話,動則幾百幾千萬韓元就白白流進了零售商的口袋。

不爽,當然不爽了裴鬆仁也是一副咬牙切齒的模樣,“那你有甚麼好體例?”

在賣出13.3萬張後,每賣出一張,LEN就能紅利一張唱片的百分之四十,也就是8000韓元(LEN與李雲宰6:4分紅,李雲宰能從中獲得3200韓元),而零售商的紅利在百分之五擺佈,也就是2000韓元。

李雲宰無法的搖了點頭,反問道:“社長,試問一句,如果我們讓步的話,需求割讓多少利潤才氣滿足那些零售商呢?我們本身的利潤又會喪失多少,需求賣出多少張專輯才氣賺的回本錢呢?”

各大經濟公司與零售商的乾係都遍及較好,唯獨LEN的藝人發的唱片較少,跟零售商乾係平常。如果此時裴鬆仁號令.、JYP、DP、YG、CC、明星帝國.....等經紀公司的社長,結合起來對抗零售商,恐怕也冇人會呼應。此次好處受損的是LEN並不是他們,他們更樂意作壁上觀,看LEN和零售商們做較量,但也已經能預感到終究的成果了,終究受益的坑定是零售商。

好處,在販子眼裡永久就隻要這兩個字,在零售商的詞典裡,底子就找不到信譽這兩個字。要和零售商對著乾,起碼要結合統統的經紀公司,或者是各大經紀公司,回絕發貨給零售商,那才氣停止他們,但這明顯是不成能的。

冇錯,零售商不是拿現金提貨,他們隻要將李雲宰的專輯放到櫃檯上,坐等收錢就好了。這就比如是LEN租下了他們零售店裡的櫃檯,賣出一張專輯零售商就會從中抽取百分之五的純利潤(當然在肯定每張單價的時候這部分也考慮出來的,不然就虧死了,終究買單的還是歌迷),這無異因而在白送錢給他們。以往零售商哪一回不是拿現金提貨,此次LEN已經做出了一個很大的讓步了。

固然看到這個數字會感覺很怪誕,13.3萬張唱片,每張2萬韓元那就是26.6億韓元,但實則一點都不誇大。這26.6億韓元中還包含了各地的活動用度、告白的鼓吹用度、唱片公司堆棧用度、野生費、經理獎金人為福利、事情職員差川資、給樂評人的紅包、給記者的紅包、給電視台的紅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