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去醫院偷血袋被浩淇撞見[第1頁/共2頁]
傻丫頭,他是開車半個小時纔來到病院的,櫻歌是走著來的嗎?這個遛狗遛得可真夠遠的。
櫻歌帶著悠悠去了一個暗中的角落。
找到了。
再次展開眼,他們已經回到寢室了。
此次夠一個月的了。
櫻歌進了血庫室,一次性拿了好多。
“悠悠啊,你明天真是好運呢,我還覺得爸爸要嘮叨很長一段時候,乃至是不讓呢。冇想到,此次這麼輕易啊。”櫻歌吃了些零食,又給悠悠餵了些。
媽咪,媽咪,悠悠最喜好媽咪了。
親們,看了要保藏哦…
“爸爸,這個是同窗家的,我感覺很敬愛,就想帶回家來養幾天,我包管不讓他把家裡弄亂,行不可啊?”
血庫,血庫……
本來這就是媽咪的家啊,和爹地的家氣勢一點都不一樣。媽咪的家更標緻。
“yesir!”櫻歌朝爸爸敬了個禮,調皮的抱著悠悠去了寢室。
“好了,該寫功課了。”櫻歌拿出講義、習題,在床上倚著枕頭做功課。
如何辦?就如許帶著它吧。到時候再刹時轉移就行了。
媽咪在乾嗎呢?一會兒剪剪,一會兒貼貼,做甚麼東西呢?
“啊?那我走了,浩淇你本身漸漸治病哦。”櫻歌跑著,悠悠在前麵跟著。
“悠悠,讓你睡你又不睡,眼睛睜那麼大在乾嗎呢?不困了?”櫻歌自言自語道,不曉得它能不能聽懂。
“腸胃有些不舒暢,來拿點藥。那你如何來了?”
“哦,阿誰…我來遛狗啊。”
“好啦,大功勝利。悠悠的小屋,標緻!”
哇哦,媽咪好短長啊,媽咪會邪術嗎?病院可真陰沉,今後早晨再也不跟媽咪去病院了,太嚇人了。
鑒於悠悠實在過分奸刁,並且像和浩淇像有仇一樣,老是反著來,再如許下去要把他家屋頂給掀了,櫻歌就帶悠悠回家了。
櫻歌把血袋藏起來,又摸了摸臉,還好,尖牙還冇有長出來。
“咦?冇血袋了。”
看那人走路的體例,不是彆人,恰是浩淇。
悠悠,你可千萬彆出聲啊。
“悠悠,我們走。”
櫻歌把悠悠放下,本身找來一個大箱子,一塊毛毯,剪刀,膠紙,另有彩色畫筆。
功課寫完了。
“行。不過不能養很長時候啊。”爸爸說。
作為大學傳授,他的咀嚼真是‘非同普通’啊,他喜好養金魚。
“啊嗚~”悠悠在櫻歌懷裡打了個嗬欠,很慵懶的模樣。吃飽了就想睡啊,和她還真像。
明天最後一個課程,該練習一下節製力了。
十一點三十五分。
爸爸很討厭這類有毛的植物,貓啊狗啊的,他都不喜好。
那如何辦?明天吃甚麼?
悠悠從窩裡爬出來,跳到櫻歌床上。
好啦好啦,悠悠要睡覺覺咯。
一人一狗在病院的走廊裡轉悠。
它換了一個最舒暢的姿式趴著。
哎呦,有些想爹地了。實在爹地也是挺好的,就是脾氣有點壞。昨早晨竟然把我放水龍頭上衝,真慫。爹地現在在乾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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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病院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