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場上,她“偷窺”他[第2頁/共3頁]
這是在安一的第一年,這一年她上高一,他也上高一。他們倆就像涓滴冇有交集的平行線,或許曾有過那麼一次擦肩而過,但是,都冇有重視過。女生們還是在八卦著浩淇到底有冇有女朋友,或是他女朋友到底是誰,櫻歌卻從未在乎過這些,畢竟她的愛好是電影,輪滑,小說,鋼琴,美食,籃球,當然另有最首要的卻不能算是愛好的事―學習。為了她的愛好,她能夠很猖獗,能夠早晨不睡覺看一部電影,能夠逃課去練球,功課不好好寫就去看小說,但是對於一個男生,她自以為還冇有那麼大的魅力…
他仍然專注地練他的球,冇看到她一樣。大抵,真的是冇看到她吧。
她呆呆地坐著,看了好久。一陣風吹過來,把內心的炎熱都吹去了。
“呃…爸爸和奶奶很好,我過的很高興,今後的事今後再說吧。”固然和媽媽一年見一次,不過,總感覺生命裡爸爸和奶奶比媽媽更靠近…
可她不曉得,統統就在開學那一天竄改了,他們的故事今後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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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大半年,她的餬口風平浪靜,學習略微進步了些,但也冇多大轉動,還是是前十名,也還是冇考過第一。女生們還是在一向群情著浩淇,浩淇,浩淇。浩淇愛情了,浩淇分離了,浩淇又考第一了,一向冇完冇了。
“媽,冇事,我不是隔段時候就來看你嗎。但是這麼多年了,你為甚麼冇想過和爸爸同居呢,到底有多少衝突十六年都未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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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刻,她承認,她暗戀上他了,之以是用暗戀這個詞,是因為她感覺本身實在太淺顯了,而他,又是那麼優良。她並不籌算讓他曉得,也更冇想過有朝一日和他愛情,隻是遠遠的在籃球場外看著他,在他的歇息區放一瓶水,本身冷靜暗戀著他就好。
期末測驗中她大發作,考了班上第一名,她把這歸結為運氣好,因為投籃運氣好,以是測驗運氣好。因為看到了浩淇,以是測驗運氣好。哦啦,暑假能夠輕鬆的玩了。
淩櫻歌是安一黌舍裡在淺顯不過的一個門生了,學習成績還拚集,班級前十吧,長得自以為也還行,中美混血的臉,有些嬰兒肥,像星星般閃動的眼睛,笑起來像彎彎的新月,另有,最敬愛的是她的兩個小虎牙。她是個敬愛,活潑,坦直的女孩子。不過有一點不太普通,就是大師一向拿她當哥們兒,因為她男孩子氣的坦直,她會打籃球,和她的髮型―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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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當時起,浩淇的名字開端在她的日記本上呈現。
落日把她的影子拉得老長,空蕩蕩的球場上隻剩她一人踱步,她走著走著,走到那兒的時候,踢到了空礦泉水瓶。本來,礦泉水被他喝了呀。內心不自發地流過一絲暖和,連她本身也冇發明嘴角揚起的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