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良性競爭[第1頁/共3頁]
隻要蔡思瑾在那邊愣愣的還回不過神來――他竟然中結案首了!他竟然比張思晨考得還好!天哪,這彷彿是他兩輩子以來第一次在測驗成績上壓過張思晨這個臭小子吧!
想了想,趙正明將試捲上的字改成了“趙正明高薦”字樣,然後恭恭敬敬地交給劉光浩,等他做最後的決計。在其他的考房當中,也有很多的考生捲紙遭到瞭如許的報酬,躺在牆角積灰塵。
李永富和張思晨都是一副放心下來的模樣,李永富樸重地說道:“瑾哥兒,你剛纔愣著不說話,我還覺得你要像之前考中童生那樣歡樂得暈了呢!還好這一次你挺住了!”
蔡思瑾......的確一腦門的黑線!喂!現在我好歹也是府試的案首了,端莊的秀才公啊!那種黑汗青可不成以不要再翻出來講了!同窗!
剩下的他就遵循本身的愛好寫下了一個名單,比方“零一六九號,製定第二十七名”之類的。
六月三日早晨考完試以後, 統統的相乾考官就繁忙起來了。起首是巡考官按照第一天正場測驗當中交卷的挨次將第一天的捲紙每五十卷捆成一捆,交給彌錄的考官。彌錄的考官則先將考卷翻開, 重新編號。
比方蔡思瑾地點的考棚是宇字第二十七號, 而他又是當天第36個交卷的人, 就會被彌錄的考官登記為零零三六號。分在第一捆試卷,也就是1-50號的那一捆當中。
彌錄的考官做完這一部分事情以後,再用硃筆簽上是某某鈔繕的字樣,將蔡思瑾這份用硃筆謄抄後的捲紙和黑墨所寫的原卷送到下一個處所給謄封的考官,謄封的考官將兩份試卷停止對比,看一看彌錄的考官有冇有謄寫弊端的處所,如果發明某些處所與原卷不分歧,就用沾了紫色墨水的筆在硃筆的試卷當中標註出來,並署名畫押,證明是本身變動了此到處所,再簽上某某查對的字樣,將蔡思瑾的黑墨謄寫的捲紙封存起來,將硃筆寫的謄好的卷子還是和其他卷子捆成一捆,送到閱卷的考房當中。
之前彌錄謄封的考官是能曉得每個學子的身份和他們所做的文章是甚麼樣的,但是他們冇有決定權。待謄抄好的試捲進入閱卷的考房以後,以後看到試卷的考官隻能看到一模一樣的硃筆字體,以及考捲上孤零零的“零零三六號考卷”字樣,彆的資訊一概不知,能夠很好地製止考官舞弊。
今科他很躊躇,碰到了兩篇寫得很好的文章,感覺不分伯仲,難以認定誰是案首,以是乾脆將兩篇文章都放著,籌辦以後開個會來最後決定。統統的考官看完了這兩篇文章以後,相互之間爭辯不休,有人感覺甲文更好,有人感覺乙文更妙,辯論了好久都冇有定論。
這些工序完成以後,劉光浩還要在各個考官的考房都走一圈,從之前扔在牆角地上的捲紙當中再遴選出幾份好的來取中作秀才,被稱為“拾遺”,這類“拾遺”也是每次測驗的必經法度,顯現大晏朝的科舉是非常公允的,給統統的人才最多的機遇,即便是滄海遺珠也能“拾遺”返來,加強泛博考生的信心,以及泛博考生對公允性的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