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牆倒眾人推[第2頁/共3頁]
事情要辦好,財帛上手腳必然要穩妥,不能讓彆人抓住了痛腳,以是當了官就需求有一種挑選,要麼要錢,要麼要名,而苟參這會感覺本身要太多錢也冇多粗心義,現在也不是撈錢的時候。
苟參聽了考慮,這個許浩明說的甚麼意義,莫非是提示我,像原家這類大師族必定在某個隱蔽的處所還埋藏著錢物的?
此次去褚家就由陳湯帶穎水縣衙的人前去,褚家的褚新偉和褚新平已經被扣押在穎水縣衙,陳湯此去必定能少了很多費事,而苟參帶著潁川郡來的一半兵丁押著原家人先回縣衙――他要從速將原家人的供詞做出來,這刻不容緩,也時不我待。
許浩明在這中間必定是要落下一些好處的,就是他真的明淨,彆人也不會信賴,那到還不如樂的撈取一些,這也就是苟參的目標地點:本身辦事,讓許浩明拿好處,今後後緊緊的攀上了許浩明,也就是許廣漢侯爺這棵大樹,原賢阿誰不知是姑父還是姐夫的京兆尹申分歧算個鳥*蛋!本身何必懼哉!
內裡公然堆積了很多的人,見到苟參出來,就都不吭聲了,苟參走出去,覓了一個高處,對著人群拱手說:“父老鄉親們,穎水縣的百姓們,本官,就是當今大漢天子欽點的穎水縣縣令苟參!”
苟拜見許浩明承諾了,也就笑了,這類事情誰不肯意來,嘴上就說:“有勞府丞出麵,這褚家和原家的事情,已經不在話下了。”
褚家和原家的產業太多,苟參如果措置,不免的被人感覺有中飽私囊的懷疑,許浩明提示的對,苟參就順水推舟,本身隻賣力查案,讓許浩明去將褚家和原家的資產落實清楚,至於他如何去措置,那就是他許浩明和太守黃霸的事情了。
誰還能在穎水反對本身發財!
“黃天在上,某苟參,以大漢穎水縣縣令的名義向你們包管,不管誰在穎水縣犯結案子,本官都會將他繩之於法,還大師一個公道!”
許浩明聽了就笑:“你倒真是小我精,好好的就將老夫也拉下水了……不過,誰讓老夫就是穎水出去的呢,倒是也熟諳統統,既然你一力相邀,本官也就難為的勞苦一回了。”
――名譽上去了,官做得大了,本身還小,機遇還太多,當時錢不就本身來了?
正在此時,內裡跑來了一個侍曹,見了苟參就稟報:“稟告縣令,門外來了很多要告原氏一族的百姓,人數起碼有幾十人,我等在內裡有些應接不暇,請老爺明示。”
苟參出了門又對陳湯叮囑幾句,要他謹慎,不要橫肇事端,當前府丞已經到來,統統需求穩妥!
至於說到錢,苟參本身也不是真的不想要,許浩明和黃霸如果吃了大頭,能不給苟參留一些好處?那未免說不疇昔。
陳湯明白苟參是為了本身好,承諾了,苟參就帶著人回到了縣衙,令人將原家的家人和仆人豆割隔來,再從家人中將首要的幾小我物鑒彆了,就將他們分開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