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人莫予毒[第2頁/共2頁]
苟德勝點頭說:“事情到了這會,我才懂了,這世上真正對你好的,也就是兄弟,彆的,甚麼都希冀不上啊。”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郡裡的原氏和寇德海暗害想趕走縣尉許浩明,是以讓人在穎水縣四周盜竊肇事,本身因為偶然中抓到了想要放火燒本身房屋的葉偉光,許浩明就張冠李戴,藉著這個機遇指鹿為馬,將阮小六給抓了,但是也因為這個陰差陽錯的從阮小六家裡搜出了很多的財帛,這些財帛竟然和比來的失竊案子有乾係。
“哥哥冇彆的本領,有一點還是明白的,就一件事裡,誰獲得的好處最大,誰就是阿誰拆台的人,你想想,如果你們縣治安亂了,許縣尉天然難辭其咎,他如果被擠兌走了,寇縣丞不就順心了,原家的原賢不也就對勁了?”
“謝過縣尉。”
苟德勝點頭:“我當初和寇縣丞也是一麵之緣,原家?嘿嘿,這類世家大族都是滿口仁義,吃你喝你不睬你,虛假的很,我好好的他都不如何理我,我出了事,按上了盜賊的名聲,他們不打落水狗就好了――我想湊趣一下縣丞,花了錢,他卻用本身的名義將女人送了疇昔,他老孃的!”
栽贓給苟德勝,本身是為了自保,而許浩明則是為了儘快的擺脫費事,緝拿了苟德勝這個窩贓的,就能轉移統統人的視野,算是和本身一拍即合,大師各取所需。
“這事太龐大了,現在已經過不得我了,這官老爺們做事,我一個平頭老百姓摸不清狀況就紮了出來,白白花了錢買了一個女人給人家享用,就算是這會找人家討情,此人贓俱獲的,我也開罪不了了,恐怕到時候死都不曉得本身如何死的,一身棍棒也白捱了。”
苟參讓葉偉光給苟德勝家裡栽贓的錢物天然不是從阮小六家裡刨出來財物的全數。
紅花那天在縲絏中對苟參說,她有一晚聽到院子裡有動靜,看到阮小六在那邊不知埋甚麼,想必是首要的東西。
對於苟德勝來講,隻能說是咎由自取,有道是不作死就不會死,他此後將會如何,恐怕難以善終。
苟參說:“你說的有理,關頭是於事無補,抓到的阮小六跑了,贓物卻在你家搜到,現在如何能救你出去?”
許浩明問:“你,可要向本官為苟德勝討情?”
做完了這些,苟參想起了那晚從阮小六房梁上找到的那本薄薄的絹書。
眼看著盜竊案子就要水落石出,本身還想問問阮小六為何教唆葉偉光要燒掉本身屋子的,但是還冇來得及,阮小六卻逃獄不知蹤跡。
苟參低頭:“卑職以縣尉馬首是瞻,縣尉如何做,卑職不敢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