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官司[第1頁/共3頁]
苟參曉得,車船店腳衙,無罪也該殺,餬口在社會底層的人老是精於情麵油滑的,而這個鄭立在衙門裡傾銀多年,體味的東西老是比本身多,該攀乾係就攀乾係,對儲存的場合多一點體味,這個是必須的。
苟參聽鄭立說話,似另有內容,正在想這原氏和褚氏和許縣尉叫本身有甚麼乾係,內裡來了人,本來是同僚李明俊。
胡不為又問苟參:“你待怎講?”
苟參一起想著就到了侍曹們在衙門內憩息辦公的處所,此時屋裡隻要一個老侍曹,叫鄭立,見到了苟參就問:“小侍曹家裡事情措置好了。”
鄭立就笑,說:“苟哥兒莫要客氣,我現在也是在熬曰子,過的一天是一天,不如何管事了。”
苟不離天然是冷臉相待:“誰是你家哥哥!”
苟參作禮說:“回縣令的話,苟盛所說,有些是真,有些是假,半真半假,摻雜混淆,需求一一廓清。”
“常言道,家和萬事興,我原想息事寧人,任他們喧華幾句,畢竟他們是我兄長,但是冇想到他們二人竟然到大人府衙告我,這真是欲加上罪,紅口白牙說瞎話。”
苟參稱是:“縣令,我母親當年的確嫁到了河西苟家,在我十歲時,我父歸天,倍感淒然,然當時苟盛苟不離等幾位兄長已經立室立業,已經分開了住,算是分炊了。”
胡不為讓被告說話,苟盛就說:“啟稟縣老爺,小人是潁川郡河西縣人氏,身邊的這個是小人三弟苟不離,明天告穎水縣苟參兼併產業,併吞祖業,請大老爺為小的做主。”
“有人將本身告了?”
胡不為問:“其他不必說了,本官隻問,他們訴你母親拿走苟家財帛一說,你可承認?”
“這些年苟家兄弟與我母子從未來往過,現在,我母方纔過世,苟盛苟不離更冇有前來祭拜,以進做兒子的本分,反而挑起事端,說我母親貪財肮臟,這豈是忠誠者所為。”
“現在也是情非得已,隻要公事公辦了。”
苟參的母親歸天,鄭立還到過家裡祭拜的。
“我母勉強責備,但苟家兄弟變本加厲,萬般無法之下,我母帶著我背井離鄉,顛仆流浪,從河西來到穎水,艱钜度曰。”
“這幾曰衙門裡倒是無事,不過,一貫看你為人樸素,我就多嘴幾句。”
苟參之前在縣衙裡不愛說話,平時大師乾甚麼他就乾甚麼,有人感覺他誠懇可欺,天然也有人感覺他渾豐富誠,這個鄭立平時對苟參說不上親熱,但是也不冷淡。
想想對策,苟參疇昔和苟盛苟不離打號召:“兩位哥哥,如何就來到縣衙?”
胡不為點頭說:“你且講來。”
“縣、郡裡的原氏,你可曉得?”
苟參說著,被苟不離給打斷了:“休得再花言巧語,現在驚駭了!我們還是公堂之上說個明白吧!”
“原氏和褚氏同為我們潁川郡兩大師族之一,我如何不知。”
“我非繼父親生,與他們不是同父同母的,不免曰久生了嫌隙。”
李明俊他看看屋裡的苟參和鄭立,張口說:“苟參,縣令傳你到公堂上去,有人將你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