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經紀公司的構想[第1頁/共3頁]
而要在這個期間掌控香港文娛財產隻要一個彆例,那就是節製發行渠道,可惜以林夕現在的氣力,影響力最大的電視、電影這兩塊他根基都插不上手。
新藝城的這幫人都是心高氣傲之輩,以林夕這時候的名聲資格,估計還不被他們看進眼裡,再者就是林夕真的參與到新藝城的組建,最後還是要受製於背後的金公主,以是他對新藝城也隻是存眷,並冇有要參與出來的籌算。
電視台和電影院線這些林夕都臨時冇有資金去收買,以是他隻能先退而求其次,先節製住財產上遊的內容供應,比及氣力強大以後不說倒逼著電視台、電影院線作出讓步,起碼也能夠在構和中占有更多的上風。
把張囯榮的唱片約讓給顧佳輝,首要考慮到相愛你在出唱片是一件很煩瑣的事情,林夕不成能說一小我就包辦整張專輯,並且他腦筋裡也記不住那麼多合適張囯榮的歌曲。
而不管是電視台爭奪收視率、電影院線爭搶觀眾,都需求好的作品來支撐,當時候主動權就會轉移到把握著這些資本的林夕手上。
並且在能夠預感的將來,香港影視財產必定會走向式微,固然厥後很多人從行業內部來闡發啟事,但實際上香港電影財產的式微是和香港以及全部東南亞的經濟闌珊緊密相聯的。
林夕並不以為本身能夠逆天到竄改全部香港經濟生長走勢的境地,以是他天然也冇法禁止香港電影的式微,頂多是讓香港電影不要像彆的阿誰時空裡那樣敗得那麼快,那麼慘。
更不要說新藝城的三位初創人,麥嘉、石天和黃白鳴,前兩位因為在90年代以後就挑選銷聲匿跡於文娛圈,名譽不是那麼清脆,但是黃白鳴直到林夕穿越那會都還活潑在香港影壇,固然名譽不複當年,但也算得上是一方大佬。
要想實現心中的野望,林夕真正的倚仗的還是本身對將來三十年多年汗青走向的精準掌控。
你要用我的演員,就必須用我的導演、編劇乃至是全部劇組班底!
這也是香港電影市場不敷完美的一種表示,在大洋此岸的好萊塢,相乾法律直接規定一部電影的發行方和製作方不能同為一家公司,簡樸來講你做院線就不能本身投資拍電影,拍電影就不能有本身的院線。
當然了,就是新藝城也冇有完整擺脫院線對電影公司的鉗製,其建立後對香港電影市場格式最大的影響就是在嘉禾、邵氏以外又多出了一條院線,而新藝城背後的金主,金公主文娛公司纔是這條院線真正的老闆。
穿越到這個時空以來,林夕一向在思慮如許一個題目——本身在香港文娛圈安身最大的上風是甚麼。
答案無疑是否定的,因為這些東西總有一天會用完。固然林夕也曉得,隻要他把腦筋裡的東西都“抄”出來,賺到的錢和名聲已經充足他舒舒暢服過好幾輩子,可既然穿越了,他所尋求的就毫不止是這二三十年的風景。
是腦筋裡各種影視、歌曲、小說嗎?
專業的事情留給更專業的人去做,這也是林夕一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