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市政廳[第1頁/共3頁]
彆的《民政條例》還規定,新港市不準蓄奴,不準簽賣身契。在市外簽訂的賣身契,不受本市庇護。店主利用勞動者都必須簽訂雇傭左券,單次左券最長不超越五年,但可無窮續約。
因而唐友德扭扭捏捏接管了趙昊的任命,擔負了新港市的首任市長。
以是趙昊又設置了一個市政委員會,內設多少名參事,來幫手市長對都會停止辦理。參事是由個人直接任命的,市長無權直接任用和奪職參事,但有建議權。
並且按趙公子的說法,通過稅收成得支出隻是一方麵,還能夠由此建立與市民的拘束。畢竟等閒得來的冇人會珍惜,隻要讓住民和商店支出了本錢,他們纔會至心保護這座都會啊!
便是說,多具有一單位地盤,每年要交2兩地盤稅。多用兩單位就是4兩。三單位就是8兩,四單位16兩,五單位32兩……如許占地三畝的大宅子,每年隻用交32兩地盤稅,有錢人還能接受得起。
並且趙昊還規定,每戶每多租賃一單位,每年就要多交納一倍的地盤稅。
遵循趙公子親身製定的《新港市辦理條例(暫行)》之規定,市長為新港市的行政首長。任期五年,可蟬聯一次。其職責為帶領市政廳全麵事情,獎懲任免參事外的市政廳職員。
詳細來講,市政廳的頭號任務就是收稅――征收關稅、貿易稅和住民稅。
這但是拿天朝上國堆集了兩千年的金字招牌,變現的大買賣啊!打死唐友德他也不肯意缺席啊!
他在《民政條例》中明白表示,因為新港市的地盤,都是江南個人租賃而來。故而想在新港市具有地盤者,隻能耐久租賃,冇法永久采辦。
甚麼?李朝官府來收稅?問問他們的差役敢來嗎?不打斷他們的狗腿!
並且固然新港市歡迎任何人來事情居住,但你想在此經商、置業,都必須持有持續的完稅證明。
一年今後,膽敢抗稅者都會被投入監獄中,接管仲裁庭的審判,輕者罰款擯除,重者勞動改革。
對了,新港市的漢文黌舍不設科學課,除了四書五經,就隻教一些記賬籌算盤之類的利用數學。本地人要多些賢人之言,這纔是霸道,科學這類古板的左道,還是留著折磨明朝人吧。
從做買賣的角度講,他也能瞭解趙公子。甚麼是做買賣?就是買低賣高。把在甲地便宜的東西,賣到代價昂揚的乙地,賺取差價,這就是做買賣。
唐瘦子這才同意了。
你另有本公子做後盾,如何就不能也紮根異國,做大做強,成為本地的一霸?讓牧使都服從於你,成為光複耽羅的大功臣?
甚麼,那些日本勞工如何辦?他們是被仲裁庭宣判有罪,需求接管強迫勞動改革的。當然這是《刑事條例》的範圍了。
看吧,收稅這麼多好處,哪怕趙公子不為贏利,也得好好收稅啊。
當然冇人會主動繳稅,以是市政廳下設了稅務處,由稅務官帶領稅務稽查隊賣力強迫征稅。
而市政廳的職責是,包管新港市穩定、自在、開放的環境,促進新港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