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補服圖案[第1頁/共1頁]
1、冊封位
七品 繡犀
九品 繡練雀
七品 繡雞敕
3、頂戴(頂珠和花翎)
鎮國公、輔國公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方
四品 繡雁
三品、奉國將軍、一等侍衛:繡豹
二品 繡錦雞
八品 繡犀
六品、藍翎侍衛:繡彪
八品 繡鵪鶉
三品 繡孔雀
文武官員的朝冠式樣大抵不異,品級的辨彆,一是在於冬朝冠上所用毛皮的質料分歧,而更首要的辨彆是在冠頂鏤花金座上的頂珠,以及頂珠下的翎枝分歧。這就是清朝官員顯現身份職位的‘頂戴花翎‘。頂珠的質料、色彩依官員品級而分歧。一品用紅寶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藍寶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硨磲〔chēqú車渠,一種南海產的大貝,古稱七寶之一〕,七品用素金,八品鏤花陰紋,金頂無飾,九品鏤花陽紋,金頂。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更定官員冠頂軌製,以色彩不異的玻璃代替了寶石。至乾隆今後,這些冠頂的頂珠,根基上都用透明或不透明的玻璃,稱作亮頂、涅頂的來代替了。如,稱一品為亮紅頂,二品為涅紅頂,三品為亮藍頂,四品為涅藍頂,五品為亮白頂,六品為涅白頂。至於七品的素金頂,也被黃銅所頂替。頂珠之下,有一枝兩寸是非的翎管,用玉、翠或琺瑯、花瓷製成,用以安插翎枝。翎有藍翎、花翎之彆。藍翎是鶡羽製成,藍色,羽長而無眼,較花翎品級為低。花翎是帶有‘目暈‘的孔雀翎。‘目暈‘俗稱為‘眼‘,在翎的尾端,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分,以翎眼多者為貴。順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曾對花翎作出規定,即親王、郡王、貝勒以及宗室等一概不準戴花翎,貝子以下能夠戴。今後製定:貝子戴三目炫翎;國公、和碩額駙戴雙目炫翎;內大臣,1、2、3、四等侍衛、前鋒、護軍各統領等均戴一目炫翎。
3、武官
2、文官
五品 繡鷳
六品 繡鷺鷥
公爵、侯爵、伯爵補服圖案:身前身後繡九蟒
五品、三等侍衛:繡熊
郡王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九品 繡海馬
男爵補服圖案:身前身後繡獅
二品、輔國將軍:繡獅
貝勒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正蟒各一團
親王補服圖案:身前身後五爪正龍各一團,兩肩五爪行龍各一團
一品、鎮國將軍:繡麒麟
貝子補服圖案:身前身後四爪行蟒各一團
四品、奉恩將軍、二等侍衛:繡虎
一品 繡鶴
子爵補服圖案:身前身後繡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