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新世界1620 - 第四十四章 廣東貿易協議(三)

第四十四章 廣東貿易協議(三)[第1頁/共5頁]

劉耀禹這類話,實在平時也旁敲側擊說了很多,趙有恒這些年為了拉攏瓊州各家商號,主持新政也狠狠打壓了下某些不正之風,但實際環境卻遠非趙有恒這個整天坐在衙門裡的人能通盤掌控的。

商品種類和數量少的時候,這類形式倒也簡樸,但跟著買賣範圍擴大。加上時勢導致的商品代價和數質變動很大,不成製止就會呈現近似放棄買賣或竄改買賣誌願的衝突牴觸。

彆說是其他的大明海商,就是南海公司,絕大部分買賣都是逃稅,寧肯把部分稅收作為紅包或股分送給各地官員,都不肯意在明麵上過關量稅。

“姐夫,若此和談能簽,廣東彆家商號不敢說,我南海公司必然每年起碼半數條約,可定在番禺市舶司!”

剛一聽到前半句,趙有恒另有點喜出望外,但王夫之阿誰轉折,又讓人有點內心堵得慌。

而條約履約認定,也必須出具在廣州番禺市舶司或香港海關的完稅證明,讓買賣活動正軌化與合法化。

很久,王夫之才輕聲感喟了一聲。

香港的稅收是重,就算是作為自在低稅港,撤除部分較著帶有貿易壁壘的商品,大多數商品稅率也在10%到15%之間,遠高於大明朝商稅的實際程度。但比起荷蘭東印度公司節製下的巴達維亞,或是當年西班牙人的呂宋馬尼拉,又是天國般的存在。

“為何不選番禺市舶司?我聞香港之稅,以品類分定。十取一算輕,五取一常見,更有駭人聽聞之三取一,商稅之重遠勝大明。今又加增監理費,即便稅負可有些減免小利,又有何歡樂?”趙有恒眉頭一皺,手裡的茶杯就重重放在桌上,“我大明太祖天子欽定天下商稅,三十取一,永不加增,莫非非得在我大明偷逃稅金,恰好去那香港島送出重稅才覺放心?荒唐之極!”

條約範本由華麗方麵供應並推行,商品買賣均以訂單情勢簽訂條約,商定兩邊每年的收支口商品的種類、質量、數量、金額、以及交割時候和地點。條約以年為單位,一種商品的訂單最多可簽訂五年份。

……

俄然,窗彆傳來一聲春雷,緊接著瓢潑的大雨滂湃而下。(未完待續。)

除此以外,監理機構挑選大明廣州番禺市舶司的,還要普通征稅才氣獲得完稅證明,這又是一筆合法稅收,如何看都是對大明官方無益啊。

有趙有恒這個親戚在又如何樣?陰奉陽違這類事,天子眼皮子底下都有,何況一個廣州巡撫。並且水清則無魚,趙有恒不也是在部屬辦理伎倆“尊敬”了這類潛法則嗎?

“趙大人,劉兄所言字字痛心,良言苦口。商通天下,稅法關乎物價,物價關乎民生,今物價騰貴、民苦久矣,而商稅卻非官倉所得,奇哉怪也。”

彆的,申請監理辦事還能夠仰仗條約訂單,在東聯個人東方銀行香港分行申請低息貿易存款,便利資金週轉。隻是目前隻麵向華麗販子無前提開放。而大明海商要獲得這類報酬,則需求堆集必然的信譽點。

顧繼坤俄然站了起來,彷彿終究想通了一些最關頭的處所:“如此寵遇我大明商賈,若將來大家風俗,這香港租界、國中之國,怕是永無償還之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