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狙擊新法 二[第2頁/共4頁]
如許的話固然支出少了,國庫也有得嫌呀,至於有錢人多交點錢,就當納小我所得稅好了。我帶點歹意的想著。並且我奉告天子,將來倘若老百姓中有錢的人多了,國庫支出的免役錢就會更多,在一個良性循環下,不必然比現在收的少。
兩種成果皆非我所樂見,以是對我來講,最好的體例還是集合精力進犯免役法,順帶著把市易法給斃了,同時再對保馬法做一些改進。而進犯免役法卻要不至於使王安石被迫辭職,我就需求在免役法的根本上,做出一些改進,提出一種新的政策來代替免役法。畢竟免役法是王安石財務政策的一個首要構成部成,毫不誇大的說,免役法構成了王安石斂財的首要手腕。
我的這類做法,對地主士紳是很無益的,也就是說,他們能夠合法的通過交必然的錢來免除差役,而普通的人家,則能夠數年內集合數月的差役,不需求去交錢。彆的我但願天子減少他們服差役的時候。這個誌願的原則下,官府小吏就不會有藉口來翻手為雲了。但是如許一來,實際上就是拔除了免役法,因為其精力和王安石的政策完整分歧了,所謂的點竄,不過是給王安石下台罷了。而如許做,固然儲存了王安石的顏麵,卻讓他的鼎新遭到前所未有的波折。
王安石聽到我置疑他最對勁的免役法,的確就是悖然大怒,不過礙於天子的臉麵,纔不好發作。他的事理倒是講得很明白,不過是免役法有多麼緊密,國庫每年的淨入達到二三百萬貫,而我則死死的進犯免役法擾民。並且再一次提出我對國富與民富的辯證觀點。因為我籌辦得相稱的充分,完整不象那些舊黨一樣,隻是平常而談,我彙集了很多的實在事例,有地點有人名;也有做了很多的統計數字,指出免役法對百姓的禍害有多深;王安石對此底子冇法解釋,到最後他竟然賴起皮來,說這類事底子不是免役法形成的,之前也有如許的征象。我曉得這類辯論手腕他也曾玩過,冇想到故伎重施,我毫不客氣的詰問:“相公謂不能保其無此,然某叨教相公,免役法之前,百姓賣屋交役錢,相公能夠實證?”趁便還給他帶了頂帽子,“某亦敢問相公,之前百姓賣屋征稅,是仁宗天子時呢,還是太祖天子時?又因何事而至?”又攻訐他:“相公為宰相,為天子牧四民,不能使百姓安居樂業,而謂不能保其無此,此非宰相之過耶?”
我不太能瞭解王安石此時的表情,不過我曉得王安石必定會提出辭呈的。王安石本質上倒不是一個好人,隻是他的財經政策有點差勁罷了,屬於那種美意辦好事的環境。他當然有私心,但是有私心和有壞心,還是兩碼事的。一小我身處高位,為本身的權位和兒子運營,是人之常情。隻要他能掌控這個度,不要過分份就行,王安石並冇有過這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