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清議法[第1頁/共3頁]
為了製止王安石朝弊端的門路越走越遠,特彆我對汗青上王安石曾經搞過的間諜節製言論一向持有戒心,很驚駭他俄然就玩出這一手,那可真是要“一覺回到處理前”了。以是趁熱打鐵,我向天子提出了《朝野清議法》,清議法中,我提出:凡聖旨旨意可分為三級,第三級為第初級,即天子麵向天下百姓公佈的詔令以及各級官員的任免考覈環境,每道詔令一旦通過,即由翰林院抄送副本交給兩家民辦印書館,向天下公開發行;第二級為朝廷決定的大事,需求知會七品以上官員的,亦由翰林院抄送副本,交給一家指定的印書館印製,由禮部向天下有功名的士大夫發行,並在三年後向天下公開發行;第一級為軍機大事,不必公開發行,但在三十年至五十年後,再向天下公開發行。彆的在清議法中,提出創辦每週一期的《樞密院旬刊》,由天子任命翰林學士主持,任何有功名的儒生及官員,皆可向《樞密院旬刊》提交本身的策論、對朝政的觀點,在《旬刊》上公開頒發,但是《旬刊》隻限於在有功名的儒生和官員中發行,嚴禁淺顯百姓傳閱,違者課以重金之罰。若傳向本國,則剝奪功名,處以刑責。又請創辦《皇宋月刊》,由禮部主理,每月一期向天下發行,專門解釋禮節軌製、國度政策,以爭奪士大夫的瞭解和布衣的支撐,使民氣適應天心。又奏請天子,儒生每逢辯論日,能夠在朝廷指定場合辯論朝政得失。我對此的解釋是製止這些儒生們暗裡裡群情朝政,反而輕易擾亂民氣,不若給他們一個處所,表達本身的定見,朝廷可擇其善者而從之,又能夠更好的加以節製。
當天我回到居處以後,來道賀兼探聽動靜的人是絡繹不斷,我一晚冇睡,早就累得不可了,乾脆閉門謝客,躺下來呼呼大睡。這是回到宋朝以來最累的一天呀……
而實際上,既便我想捅開這道口兒,也是非常的艱钜。天子和王安石對此都不能瞭解,他們不明白這個《清議法》的意義安在,在他們看來,這隻是增加噪聲,他們太風俗於隻要一個聲音的天下,便是這黨爭,就讓人很不耐煩了,我還要讓天下的士子來插手群情。特彆在王安石看來,我這底子是想給舊黨支撐者更多的發言權。我當然不能向他們去解釋甚麼民主甚麼自在,隻是委宛的說,現在士子們特彆喜好群情朝政,如果鉗製,則陛下不免於防民之口之譏,如果聽任自流,則朝廷麵子無存。不如由朝廷用恰當的體例來指導,所謂堵不如疏,這也是疏導談吐的一個對策。又,以上各種詔令和旬刊月刊,皆應收取用度,國度有功名的士子及官員數以十萬計,即便不是大家都買,國庫每年亦可由此創收五十萬貫以上。又朝廷向天下公示詔令,亦可助天下蒼心機解天子的聖明,顯現朝廷的誠意,能夠讓百姓更加服膺陛下之賢明,也能夠製止基層奸吏欺上瞞下,欺詐百姓。
《清議法》所保障的,是一種有限的政務公開,讓朝廷的決策,遭到士大夫的管束,從而包管文明精英治國的法理合法性,固然這不是一種民主主義,卻也是一種循序漸進的促進政治更加開通的體例。《清議法》並冇有包管天子不被群情的權力,是因為當時底子冇有需求去做這類包管,諫官們就是專門罵天子的,我並冇需求開這個倒車。中國的天子能夠不被大臣罵,是在滿清開端的,滿清把諫官變成了禦史,隻能罵百官不能罵天子,但是宋朝的諫官們,卻還保持著他們的本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