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刺王(四)[第2頁/共3頁]
“甚麼前提?”張燕詰問道。
劉萍蘭的答覆令張燕一時無語,她實在冇想到本身這位看似純真的曾經的好姐妹,竟然會有如此的心機。她不但使本身和本身的夫君擺脫了與“飛燕堂”有連累的倒黴局麵,並且還藉此機遇將禍水東引,操縱柴周朝廷的力量去為本身報私仇――固然劉萍蘭冇有明白講過她在江南的經曆,不過顛末量方探聽,張燕還是體味到了一些環境,曉得本身這位好姐妹與江南大將林仁肇的乾係、與江北國主李煜的仇怨。
“mm就不怕令叔父發明我們兄妹的身份後見怪於你?就不怕一旦周韻真的刺殺了王崤峻,朝廷會治你夫君的罪?再者,既已承諾放姐姐和姐姐的火伴一條活路,為何又要我們隻能逃往江南,還要漫衍有關李煜的謊言,這不是有些多此一舉嗎?”張燕有些不太能瞭解本身這位曾經的好姐妹內心究竟是如何想的。
“姐姐與張兄還真是兄妹情深呀。mm如果再不承諾,隻怕就要被人說成是無情無義了。既如此,mm便留姐姐在府裡多住幾日,待mm的婚禮慶典過後,再送姐姐分開。還請姐姐這便修書一封給張兄,讓他馬上做好籌辦,mm安排的親信仆人午後便會去接他和他的火伴上路東去。”劉萍蘭見目標達成,也就不再對峙非留張飛當人質不成了,而是將本身桌案上的筆墨紙硯向前一推,要求張燕給張飛寫信。
建隆元年農曆三月初八午後,在劉萍蘭親信仆人的“伴隨”之下,張飛帶領一眾部下以回故鄉奔喪為名分開暢州城,倉促乘船逆流而下,經洞庭湖往鄂州而去。
“其他前提我都能承諾你,可我的兄長必須和我一起分開。”留下本身兄長做人質明顯是張燕冇法承諾的。
劉萍蘭聞言悄悄一笑,指了指那兩份海捕文書說道:“姐姐不必擔憂,這兩份公文是mm從夫君那邊偶然中看到後,以獵奇為名借來開眼界的。因為我和夫君的婚禮再即,且五哥不日也將到達朗州犒賞全軍及本地官吏,全部朗州乃至荊湖之地都在為驅逐五哥做籌辦,實在冇有太多的精力去四周搜捕你們兄妹及朋友。是以,現在這海捕文書臨時被滯留在了安撫製置府,尚未發到各州縣衙門。以是,在mm的婚禮以及五哥給光複荊湖有功之臣嘉獎、受勳之前,全部荊湖之地各州縣都不會有追捕你們兄妹的海捕文書,我家叔父天然也不會曉得他奉若上賓的客人竟然會是朝廷的通緝要犯。”
“一來,你是我的拯救仇人,我若將你獻出去,會被彆人罵我不仁不義。二來,你是我的好姐妹,如果你和你的那些朋友被抓,於我的名聲、特彆是在‘清園’一眾兄弟心中的職位上很有毀傷。三來,阿誰周韻雖是由我請到婚宴上演出的,可卻也是顛末我那夫君的首肯,如果做實了她與你們‘飛燕堂’的乾係,於我夫君名譽上亦大大倒黴。思來想去,彷彿隻要讓姐姐你逃離朗州,令朝廷無從清查幕後真凶,纔是對mm我和我那夫君最好的挑選。以是,mm決定隻要姐姐你同意我的幾個前提,便放姐姐你和你的朋友一條活路。”劉萍蘭也開誠佈公的挑瞭然本身的心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