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Act48[第2頁/共4頁]
OOXX:嗷嗷,小樹你來了,地點在這——
網文有網文的門路,丁逸此次調集了他的徒子徒孫們,把一幫要麼神隱要麼當紅的門徒用十萬孔殷的催命符催返來,開端停止封殺。因而這一天丁逸的門徒們都忙翻了。在白開水的帶領下,他們簽告終合聲明,痛斥某抄抄的無恥行動,並且策動本身的讀者抵抗某抄抄,這些人幾近是當今漢文收集小說的頂梁柱,影響力可見一斑。
因火:這件事情我已經上報高層了,我們已經在籌議對策。
夏樹笑了笑,心中即使有不快,有這幫熱忱的讀者撐腰,彷彿也很輕易放心。他必定是不能任由彆人侵權的,不但僅是因為如許侵害了本身的收益,更首要的是寫手保護本身權益的決計,如果大家都眼看著彆人盜取本身的服從而不作為,聽任那些人蛀蟲一樣咬著本身身上的血肉發展,那麼今後寫手會淪為更多人的笑柄,他們也會被人看不起。
因火:小樹,我們會給你討回公道的,該死的,竟然還盜用你的筆名,節操都被狗吃了麼!
“啊啊啊啊啊啊啊!”
夏樹眉頭皺起來,他本覺得這一世在盜版節製上比較嚴,抄襲這類事應當少有了,宿世也碰到過被人抄襲的糟苦衷,當時那小我還理直氣壯地說我寫的好就是我的,而部分不分吵嘴的讀者竟然說抄襲者比原作者寫的好多了。次奧,那麼多網文大手的精華被抄到一本書裡,能不出色麼。而當時夏樹並冇有現在這麼紅,他隻是個小粉紅罷了,被抄襲的部分最多,存眷的人卻起碼。
月向:不要欺侮狗,這類人如何能和狗相提並論╮(╯_╰)╭
下筆的時候才發明要裝瘋賣傻比正端莊經寫小說難的多,先是說話,丁逸寫了一百多字就發明與平時寫作風俗太類似,寫出來的東西如果是資深人士很輕易看出來。不可,要改掉。丁逸磕磕碰碰地寫了兩千多字,他向來冇有寫的這麼艱钜過,但是一想到如許就有藉口跟夏樹停止更“深切的會商”,他也就不在乎本身死掉的腦細胞了。
“小樹不是一向對他身邊阿誰朋友很保密嗎,我猜是他。”
“真冇有人掛這篇文麼,嗬嗬,覺得在另一個網站我們就會袖手旁觀?”
“臥槽,好不要臉,這還抄了另一篇文吧,我記得《XXX》的情節就是那樣,在雪地裡的場景一模一樣啊!”
丁逸不解,夏樹的男人當然是他,不對,此話從何而來?
“法院那邊已經動手籌辦傳票,他不法抄襲彆人作品,侵犯彆人名譽,法院那邊說會給我們一個對勁的成果。”
“當時我就感覺眼熟,厥後想起來了,那不是咱小樹寫過的文嘛,連名字都健忘改,抄襲者的IQ令人捉急←_←”
“你這麼說我會害臊的,美女,我有喜好的人了,感受鴨梨山大腫麼辦[害臊]”
抄抄不明白,一個獨占欲強斷念眼又霸道護短的尋求者有多麼可駭,獲咎誰都不要獲咎把心上人看得比命還首要的男人。夏樹就是破點皮,丁逸都恨不得挑最好的創可貼來用,更彆說在網上被彆人罵成如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