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之死(17)[第1頁/共3頁]
楊建剛明白何局長話裡的意義,隻是不想挑瞭然說,沉默幾秒鐘才說:“何局,你的意義我明白。不過,我們是辦案,隻要合適法規便能夠采納行動,至於彆的方麵,我們不必過量的考慮。”
“是呀,快到故鄉了。”鎮靜風趣地說,“聊得太投入了,把時候和間隔都拋在了腦後,要不楊隊提示,冇準就來個到家門而不入呢。”
何局長看著楊建剛拜彆的背影,俄然叮嚀句:“小楊,昨早晨你們打了個徹夜,今晚就多歇息一下吧。辦案要緊,但也不能累垮了。”
何局長問:“你感覺曹立琨會這麼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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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局長想了想說:“就算是實名告發,也隻能證明是董浩然告發了曹立琨,並不能證明曹立琨曉得董浩然的所作所為,更不能證明曹立琨因抨擊而行刺了董浩然。這一點,你應當很清楚吧。”
何局長說:“彆說曹立琨,就算淺顯老百姓也不會等閒在差人麵前承認本身扯謊,承認本身有罪。但是隻要我們警方能夠拿出確實的證據,不管是誰,終究都不得不照實交代,認罪伏法。”
“明白。”楊建剛慎重地答道,“放心吧,何局,我們必然會找到確實的證據。不過,我得提示你一句,隻要證據確實,不管上邊如何給你施加壓力,你都要頂住,都要支撐我們專案組的事情。”
何局長嚴厲地答道:“不是我要這麼說,而是究竟就是如許。剛纔我也說過,被害人董浩然的那封揭露信不能證明曹立琨曉得他被告發,更不能證明他抨擊告發人。即便從相乾部分找到了董浩然是實名告發,也冇法證明這一點。既然冇有確實的證據證明曹立琨曉得董浩然告發他,那就不能證明他在扯謊。隻要曹立琨向我們警方交代他確切曉得董浩然告發了本身,那才氣證明他在扯謊,才氣思疑他跟本案有關,才氣把他列入犯法懷疑人,進而對他停止抓捕和審判。”
何局長聽完彙報,神情有些凝重地說:“固然案子有了些端倪,有了些停頓,但還冇有獲得重衝要破呀。”
楊建剛應了聲便跨出了門,往右一拐彎,籌辦朝樓道口走去。
不一會兒,楊建剛來到結局長辦公室。
楊建剛說:“我們冇發任何動靜,如何這麼快就傳到他耳邊裡?”
“冇題目,這是我應當做的。”何局長利落地說,“好,你去吧。”
楊建剛笑中帶澀地說:“這麼說來,彆說請你在拘留證上具名,就連帶曹立琨到警局來問話也不可了,這對我破案相稱倒黴呀。”
楊建剛迷惑地說:“如何會呢?我們警方冇有公開逮捕曹立琨,也不會超越二十四小時,隻是請他來警局問話,合適相乾規定呀。”
何局長不假思考地說:“這個冇題目。小楊,你是體味我的,曉得我此人不怕壓力,不怕上邊施壓,一貫對峙原則,依法辦案。隻要你能拿出確實的證據證明曹立琨與這起案子有關,是首要懷疑人,我頓時就給你批拘留證,底子不會在乎誰給我打電話。”
何局長嚴厲的臉上閃出絲笑意,吐了口煙說:“從你剛纔的彙報中,曹立琨彷彿跟本案有乾係,乃至有嚴峻懷疑,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