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移民與宗教[第1頁/共3頁]
而本來的處所,過分保・守、愚・昧、掉隊,倒黴於本地人接管先進思惟的熏・陶。也阻・礙了社會的生長,使得餬口程度,很難獲得進步。
但在很多方麵,都有明白的規定與限定。
畢竟大明本土也極度缺人,好不輕易培訓出的學徒,是毫不會讓他們就這麼走了的。
不成否定的是,南洋的土著,骨子裡就有懶・惰的劣・根性。且這部分人,還很多。
並且在大眾場合,不答應呈現帶有宗教性子的標語,不答應佈道。信徒也不能穿戴帶有宗教特性的服飾。
此戰,荷蘭人丟了南洋統統殖民地。全部東印度公司,也在大明的打擊下,灰・飛煙・滅。
當這動靜傳到大明本土時,很多公眾也都爭著想去。
固然還是有部分人不肯意遷徙,但聽著大明的解釋,心底也少了很多衝突。
此時這些地區還是實施軍・事管治。大明留了一個旅的軍隊,並招募本地土著,組建了一支一萬五千人的雇傭軍,保護本地治安。
要曉得,土著中,大多都是淺顯人。連私家領地都冇有,哪另有私家島嶼。
剩下的四分之一,則全數打散,遷入大明節製下的南洋各島。
對此,大明也有對策。像如許的人,全數打包送到南承平洋的小島。讓他們在那邊,自生自滅。
此中,四分之一的人丁遷徙到大明本土,二分之一的人丁遷徙到大明以東的美拉尼西亞群島、密克羅尼西亞群島、波利尼西亞群島。
此中分歧適大明代價取向的部・分,一概剔除或變動。並規定,每個信徒,都要在停止宗教典禮前,齊唱大明國歌,加強認同感。
也就是說,能夠當島主了。
目前大明承認的有******教、東正教、上帝教、猶太教、佛教、玄門、印度教等移民群體較多的宗・教。
每個月教會們獲得的資金,都隻占信奉稅的一小部分。
這處所原屬於臨北區,因為大明的移民來自五湖四海。在定居大明後,每個種・族、群體間,都有本身的信奉。
明麵上說,這些錢是拿來修建、保護宗教場合,以及教職職員的人為。但究竟上,這些錢都交給了大明的財務司。
情願遷出去的,能夠自在挑選目標地。情願留下來的,也能夠留在原地餬口。
對於宗・教,大明向來是比較慎重的。
而彆的種族,當然也不例外。
是以自發的聚在一起,構成一個個宗・教場合,停止宗・教活動。
家人也會遭到必然的虐待。在百姓資格測驗中,還能夠享用加分政策。
它詳細表示在人的心機和精力方麵,能夠變更聽的情感,影響人的精力狀況,收攏民氣。在這一點,科學是冇法替代的。
像巴厘島的土著,就遷徙到帝汶島。而帝汶島的土著,則遷徙到爪哇。爪哇的土著再遷入蘇拉威西島,蘇拉威西的土著再遷入蘇門答臘島。蘇門答臘的土著又遷入南馬魯古群島,南馬魯古的土著又遷入新幾內亞島。
可惜荷蘭冇工夫報・仇雪・恨,因為荷蘭本土,正麵對著法國的軍・事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