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第五十五章:不能成立的猜測[第2頁/共2頁]
“她是保母李嫂,本名李娟,是丁蘭孃家的一個遠親,暮年經曆很不幸,家道貧寒,丈夫早逝,遺腹子不慎流產導致了不能生養,在走投無路之時,投奔了丁蘭的父母,待丁蘭出嫁時,她便跟著丁蘭進入了周家。因為其不能生養,對丁蘭的兩個孩子,李嫂始終視如己出,能夠說,李嫂與死去丁蘭的豪情,是非常深的。能夠肯定,丁蘭慘死,李嫂內心的怨氣,不會比周家兄弟少。更何況,韋娜嫁入周家後,始終對李嫂頤指氣使,隻是迫於餬口壓力,李嫂才無法受氣。以是從實際上說,李嫂也是有犯法動機的。並且,李嫂賣力每日打掃韋娜房間衛生,也是最輕易打仗到香水瓶的人。最首要的是,韋娜出事之時,她是獨一在現場的人!”
稍事調劑了氣味,韓景輝又說道,“先容過周家父子,我再先容一名首要的人。”
“照你的邏輯,李嫂就更冇有能夠了。”說話的是賈佳,她順著謝俊南的思路,也很快解除了另一小我,“七年當中,韋娜起碼對周博簡另有所收斂,可對李嫂,她整日頤指氣使的,李嫂真想為丁蘭報仇的話,就更冇有需求忍耐七年了!”
“對韋娜滅亡案件,韓隊長已經做了詳細先容,也清楚地闡發了能夠的作案者,各位對此有甚麼觀點,能夠直接提出來。”韓景輝話剛落音,劉躍便鼓勵說。
“那……那就是陳國出題目了……”一時語塞,朱磊不由敷衍到。
“的確,不能解除這類能夠。”對此,瀋海也冇有對峙。
最後,韓景輝停止了扼要總結,“能夠這麼說,害死韋娜的凶手,如果不在周新元、周博易、周博簡、李嫂四人當中,那瓶香水,就必然是在陳國代買的過程中被人動了手腳!但我再彌補一句,按照陳國的描述,想在代買途中做手腳,也不是件輕易的事。因為陳國駕駛的,是周新元的私家奔馳車,防盜機能非常好,且陳國辦事地點都在肇事區,想趁著陳國分開之時,撬開車門,繼而翻開香水投放藥物,很快就會透露,不是明智之舉。”
“說來講去,就是周博易了!”這時,朱磊也開端“湊熱烈”,“丁蘭身後,他一怒之下分開周家,現在又俄然返來,還和韋娜‘冰釋前嫌’,這行動本身就不公道,很有能夠,周博易見周新元不再庇護韋娜,才決定返來抨擊!”
“可不要忽視一點,固然二人貌合神離已久,但韋娜是近期纔開端谘詢狀師,想儘能夠多的獲得周家財產,會不會是周新元擔憂周家財產旁落,纔對韋娜痛下殺手?”韓景輝提出了分歧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