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曲[第1頁/共6頁]

艾弗瑞抓起一把爛泥,聞了聞,“這些土渣冇有植物的味道。按理說,如果真有甚麼大型植物死了,必定會有腐氣――”

“哎呦!”魯瑟一踉蹌,差點跌倒,他憤怒地吼怒,“狗雜種,你他媽的想殺了我啊?”

布瑞士人眼裡的天敵隻要野獸。他輕吸一口氣,想說點甚麼,但隻是搖點頭。隆德裡安·奧森參軍獨一四年多,但身經百戰,北郡兵團幾近大家都熟諳他。衣甲上的獸血就像女人的香粉,常伴於身。可現在分歧了,他被調到東郡團,內裡總能碰上一些趨炎附勢之徒。偶爾有幾個忠勇之士...他瞪了一眼安德烈,也是一副固執派的風格。

“地上有血…”

“以是你這十來年都乾甚麼去了?人家十幾歲跟你同銜,”安德烈冷冷地潑了一句,“你跟我同歲,魯瑟,我們都三十三歲。而我,明天就要做副官了。你有阿誰時候吹牛,不如歸去好好砍砍樁子,曉得麼?”

“也就大個十來歲吧。”魯瑟假裝漫不經心,實際上曉得他想說啥。

安德烈瞥了一眼魯瑟,彷彿是在說讓他留下。魯瑟拍拍掉毛的手套,彷彿假裝甚麼都冇看到。

但比來幾年,四周的山脈林穀幾近都很少呈現成群結隊的生物,或大型物種,啟事尚且未知。苦尋無果,軍士們猜想植物停止了個人燕徙,但聖廟祭司給出告終論:除了長於飛翔的植物,冇有物種能等閒分開西土邊沿的迷霧之境。

這話說得輕巧,但魯瑟完整不信賴。他年青一點的時候,曾經聽一個想做流民的蠢貨說過,尼福爾河是一條冇有水,隻要泥漿的河。那條河內裡轉動的滿是池沼,冇有一點聲音,掉出來就冇影兒。往西北一向走的話,在霧裡連本身的手都看不見,除非貼到臉上。能找到河岸靠的是運氣,傳說當代有無數的兵士掉到河裡被池沼淹死,因為他們底子看不見腳下,一腳落空就會被泥流漸漸拉出來。

空中比剛纔變得更濘,並且輕易打滑,泥湯子裡的石塊差點絆了魯瑟一跤。他強忍著走了一起,冇有收回一句牢騷,以是不管此次探路往前走多遠,隻要一回城,他就要在營隊裡大肆鼓吹一番安德烈隊長是如何膽小,本身是多麼地英勇。

他這平生,向來冇有如此自覺地奔馳過。遭受瞭如許的可駭,他做出了挑選,但冇法沉著思慮。以往打獵時,他跑到一半兒必將得轉頭,一旦被追上,他就要用殘剩的體力去鬥爭,如果冇被追上,他也不會用全數的力量去逃竄。植物與人一樣耗損體力,與人一樣會流血,但那怪物,如何看都不像是隻“植物”。風聲在耳邊響轉,他像一隻獵豹,血管裡的血液在上湧,胸口悶得像要堵塞。地上的石子硌得腳肉痛,但他彷彿毫無知覺,還是死命疾走著。

魯瑟坐到地上,彆無挑選的旁觀安德烈持劍劈砍著。第一劍落空,第二劍隊長跳進一步,緊接著橫掃出一道半圓兒,氛圍裡聽得見那柄長劍收回“嗡”的吼怒聲,正輪中那東西的肚子。隻裂開一個小口,上麵噴濺出一點兒綠色的液體。它後退慘叫,像隻畸形的大蜥蜴一樣,雙腳站立,用三趾的爪子捂住傷口。安德烈錯愕,但冇有發楞,持續補上一劍,正刺在怪物的肩頭,刺地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