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七章 五嶽真形止乾戈(五)[第2頁/共2頁]
科曰:羽士女官,而被俗人不依事理輕欺,若為依止,答曰:若羽士女官,而與俗人不依事理輕欺者,可告父母、兄弟,及村莊有權勢者,覺得外護。
科曰:天尊初得成道,聽許男人削髮,未審女人從何乃得入道?答曰:天尊因地諍信伉儷成果成,遂為元始,因許男人通令削髮,妻以果地中候大夫人之稱,亦許女人相係入道,轉經度戒以後大洞女官。男見女子入道,受老君天然法已,即須還禮,依法引接,為能紹隆聖種;見其有過,不得罵詈誹謗。若治籙孺子,須禮大洞女官,為敬法故也。
科曰:削髮之人,內行遊見鬥打、不孝父母、不順兄弟、為偷行盜、軍兵相殺之事,皆須歸觀,香湯沐浴,入靖思微。不爾,不法。
《太真科》曰:籙生同門、同道,更相參議,共宣妙化。小生與大生,言傳小生,不得謾語。若仆,可得兄弟同心一意,明詳科法,為人行事,唯精唯嚴,執憲秉儀,不成息替。自求吉福,為他禱告,無有貳心,專篤懃行,化惡為善。違科,五刑論也。
科曰:彆人舍田宅、園林,為人劫奪,若為處罰。答曰:如有信敬舍施,為人劫奪,報本舍施主,令其轉貨。
科曰:諸初入道,戒行未全,依倚村坊,不住觀舍,上無尊德可畏,下多奸刁為朋,誘引後代,同床坐起,歌笑玩耍,喝酒食肉。俗人見之,通生穢慢,乃謂名德,俱應若斯。如此之類,是滅道法,破他信敬。尊德訪察,依科與罪,設不能治,國王有法也。
科曰:若諸弟子,恒懼天寒、時亂、饑荒等事,貯積絲綿、帛布、五穀,以備時急惠施者,不由也。
同窗緣第二
科曰:若削髮之人,將三寶之物,贈遺官人豪勢,求所潤己,翻令俗人,生但願心,縱能興建,不如靜坐,緣此受犯,準盜物論也。
科曰:削髮之人,清堂虛室,糝既甚,有十惡累:一則廣占荒漠,彆畜田宅;二則蒔植園林,自求天時;三則出入貯積絲綿穀帛;四則畜販奴婢;五則愛養家畜;六則貪聚八珍;七則好樂玩物;八則雕飾帳帷;九則穿著奇特;十則財寶彌勤。此之十事於身,不得為清虛,得之在身為患累。如有此者,妨向道心,礙淨解慧。
科曰:若野地中得藏,還與國王;若藏中有券,銘記雲是經像堂殿之物,得者為造經像堂殿,依其銘記,處罰施造,不須白王。若不爾,犯十惡律。如路次野中拾得之物,捉取其物,依摽膀得主分付。如不得主,入常任也。
科曰:眾有迷惑,我不勸成;眾有批評,我所打量;眾有擅造,我從眾宜;眾有行遊,我不矯俗。自恒卑退,尊敬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