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女兒報夢[第2頁/共2頁]
我們三個看著黃老太太布包裡的這點錢,內心很不是滋味兒,這事如果真像她所說的那樣是產生在韓國,那就這麼點兒錢彆說我們三小我了,就是一小我去的用度都不敷啊!
時候很快就過了15年,黃老太太跟著兒子來到我們這裡定居。而高豔萍的兒子也都已經上高中了,她的戶口也因為她丈夫要再婚被刊出了。獨一對她念念不忘的隻要黃老太太一小我,因為她始終感覺本身的女兒當年死的不明不白。
我們之前也做過一些不掙錢的事情,但是最低的底線是不能賠錢啊!可這黃老太太又實在不幸,女兒一下就走了15年,生不人死不屍的……
至於黃老太太本身的兒子,高豔萍的弟弟,也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爸爸了,一家的餬口壓力已經很大了,他實在也拿不出多餘的錢來完成老媽的的這個心願了。
黃老太太一聽本身女兒骸骨還在,就想要將她從韓國接返來,為此她還找過本身的半子。但是獲得的答覆倒是他也冇有體例。
事情生長到最後,他們連高豔萍的屍身都冇有領返來,隻能任其在韓國被火化。
因而她就托人探聽,看有冇有會“看事”的高人給本身解一下夢,看看女兒到底是甚麼意義?但是找來找去,那些能“看事”的人說的都差未幾,意義就是高豔萍想回家,並且她的屍身不曉得甚麼啟事並冇有被火化。
最後黃老太太的一個親戚奉告她,本身住的那一片兒有個非常短長的黎大師,是專門幫人尋覓親人遺骨的,隻是免費不低,不是普通家庭能承擔的起來。
當時高豔萍走的時候已經結婚,並且另有了一個不到兩歲的兒子。如果不是的因為高豔萍婆家前提不好,為了結婚還欠了一屁股的債,她實在是捨不得分開本身的小兒子去本國打工。
白叟本身就很信鬼神,再加上如果隻是一次兩次能夠說偶合,但是連著幾天都做同一個夢,黃老太太就感受這事兒必定不簡樸。
不過當年她和勞務公司簽訂的是一個兩年的條約,以是遵循條約規定,高豔萍在韓事情滿兩年以後便能夠返國了。
而韓國那邊又必須是直係支屬才氣領回高豔萍的骨灰,以是最後高豔萍的丈夫一想:歸君子也活不過來了!所幸就不要骨灰了,如許還能省下一筆不小的用度。
剛開端公司的解釋是說,因為這些手劄都是由人帶到韓國去的,以是時候嚴峻,高豔萍底子冇偶然候寫複書。固然這個來由有點牽強,但是畢竟高豔萍的家人對韓國的環境不太體味,天然是他們說甚麼就是甚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