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 日侵台灣50年[第1頁/共2頁]
二戰前期,因為侵犯戰役的不竭擴大,為彌補海內兵源的不敷,1942年起,日本殖民當局開端在台灣征兵,將無辜的台灣群眾充當其侵犯野心的捐軀品。除此以外,殖民當局還在台灣強征慰安婦,以供侵犯者之淫樂。人們流浪失所,痛苦不堪。
日本全麵侵華後,因為海內資本的限定,及國際社會的禁運政策,台灣成了日本的物質供應站。為此,殖民當局的“皇民化政策”變本加厲。從1936年開端到1940年,殖民當局在台灣建議了所謂的強化“百姓認識活動”,1941年後至敗北,又建議了所謂的“皇民營私活動”。這兩項強化殖民“活動”的重點落在對文明微風俗的日本化。這一期間,在精力統治方麵,殖民當局逼迫台灣群眾說日語、穿和服、住日式屋子、取日本姓名,放棄台灣官方的媽祖信奉,而改信日本的“國教”神玄門。
“大明慈悲國”建立不久,餘清芳以“奮勇搶先,儘忠報國,規複台灣”為號令,頒發抗日文告,舉旗抗日。這年8月,為了儲存氣力,餘清芳帶領部眾轉移到台南地區,翌月,因為殖民當局的彈壓,加上叛徒出售,餘清芳被日軍抓獲,隨後在台南監獄處以絞刑。因為餘清芳等人的起事地點在西來庵,此次叛逆被稱為“西來庵事件”。叛逆失利後,殖民當局大肆捕殺叛逆義士,有近2000人被捕,被判正法刑者有866人。
1943年11月26日,中、美、英三國領袖在埃及都城開羅簽訂《開羅宣言》,宣言規定日本用武力從中國奪去的東北各省、台灣和澎湖列島,戰後須償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在美、英、中三國簽訂的《波茨坦公告》中,對這一規定再次停止了確認。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前提投降後,百姓當局任命陳儀為台灣行政長官兼戒備司令,全麵主持台灣的領受事情。25日,百姓當局在台北停止受降典禮,日本原台灣總督兼第十方麵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將向台灣受降主官陳儀遞呈投降書。受降典禮結束後,陳儀公佈演說說道:“從明天起,台灣及澎湖列島正式重入中國版圖,統統統統地盤群眾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百姓當局主權之下。這類具有汗青意義的究竟,本人特陳述給中國全部同胞及天下週知。”
與嚴苛的差人軌製相共同的是保甲軌製的建立。殖民者規定每十戶為一甲、每十甲為一保,每個“甲”設置“甲長”;“保”則設置“保正”,保甲製還規定“連保連坐”,也就是一人犯法,該甲保中的統統人都要負連帶任務,以達到大家自危而相互監督的目標。
1915年,日本在台灣實施殖民統治已經20個年初。此時,有個叫餘清芳的人在台南地區以宗教為保護,奧妙處置抗日活動已有多年。這年3月,餘清芳在西來庵與同為抗日果斷分子的台中人羅俊和楠梓人江定奧妙集會,建立“大明慈悲國”,並構成台灣抗日反動軍,餘清芳任大元帥。
清廷割讓台灣,使台灣群眾悲忿至極,為了免受外族統治,保衛故裡,台灣各地前後出現了一多量保台抗日的仁人誌士,這讓日本本來覺得的順利“領受”變成了一條用兵士的肉身鋪成的血路,每進步一步都得支出龐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