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托人捎書[第1頁/共2頁]
陳四維偶然在此久留,既然事情辦完了,他就向河寧縣令告彆,籌辦持續上路。固然本身也不曉得本身要去那裡,但他曉得他想去的處所叫遠方。
河寧縣令冇想到陳四維當天就要走,他極力的挽留陳四維。“陳公子,何故如此倉促?本官不敢強留,但求公子小住三日,讓我儘儘地主之誼(音yì)也好。”
陳四維俄然正色問道:“不知大人比來是否要去都城?”
見他如此美意,陳四維內心悄悄好笑,他俄然想起宿世常說的一句話‘冇有甚麼衝突是一頓酒處理不了的,有的話就兩頓。’,看來在酒桌上處理題目的傳統是古來有之啊。
張李氏沉默半晌,畢竟還是奉告了他婆母被收監了的事。張宗文問道:“是何罪名?”
陳四維抽脫手,略微有點驚奇的問道:“大人,您這是何意呀?”
張劉氏與羽士私通,殺夫、害子、逐媳,陳四維看不到親情的暖和,這世上真的有親情這回事嗎?不曉得,也不想曉得,歸正都冇有親人了。
張李氏奉告了張宗文她墳場相遇陳四維,是陳四維過來幫他翻結案。張宗文叮囑她在家諸般謹慎,冇事不要去婆婆房裡。
“也好。”陳四維移步到書案前,提起筆寫下一首詩,待筆跡乾透摺好遞給河寧縣令。“煩君轉致,多多奉求了。”
第42章托人捎書
甚麼叫‘你我後會定有期?’,就是說他現在要回都城向相爺乃至是向天子彙報了唄?那所謂的後會豈不就是指河寧縣令要被調進都城受審的意義?
“隻因有一天中夜後我聽咱娘房裡有人聲,我便闖了出來,雖冇見著人,卻見著床下一雙男鞋,娘說是給我新做的鞋,第二天又說鞋做大了被她給剪了。”張宗文低頭感喟。
官司還冇有正式審理,冇有顛末正式宣判,以是還冇有精確的罪名,收監的來由隻是疑其與人私通。
張李氏是在兩個衙役的護送下回到張家的,張家隻要一把黃銅大鎖看門。回到家裡張李氏才曉得婆母已經被收監了。
河寧縣令小跑兩步上前拉住了陳四維的衣袖,陳四維的確的被他給嚇到了,這是當官的成年人嗎?戴烏紗的人另有這麼不規矩的?
張李氏茫然的搖點頭,她真是想破了頭也冇想明白。張宗文是馳名的孝子,她對婆母也是百依百順,婆母不知為何俄然間就把他們伉儷給告了。
陳四維讓徐平去堆棧把東西拿過來,河寧縣令倉猝派兩個衙役陪著去了。冇想到他們的東西就隻一副挑擔。
今後張李氏每天提兩個食盒去探監,既要給丈夫送飯又要給婆婆送飯。給丈夫送飯還好,張宗文總能向她道聲辛苦,說幾句暖心的話。
“好。”河寧縣令微微的點頭,心中暗忖‘相爺不是隻要一個門生嗎?傳聞是小皇子承平王爺,哪來個白景辰呢?’。“口說無憑,陳公子不如寫封信我去轉交。”
張宗文搖點頭:“恐怕不是空穴來風,你道咱娘為何要置我於死地?”
當堂卸下了張宗文的重枷和腳鐐(音liào),從死囚改成待審,衙役把他帶進了淺顯的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