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陳璟和郡主的婚姻[第1頁/共1頁]
因為陳璟的職位,他娶宗室女,能夠會遭到一些考據的書友質疑。£∝,上麵這段話,是出自一篇《論宋朝商品經濟生長對社會餬口的貿易化的影響》的文章,不是我寫的,我選一段關於婚姻的,貼出來給大師做個參考吧。
對於有錢的販子來講,他們與官僚士大夫、宗室結為姻親是無益可圖的,其目標是為了進步本身的社會職位。
婚姻不求流派,直求資財,不但在官僚士大夫階層中比較凸起,並且在皇族宗室女選婿時表示得也一樣較著。
跟著商品經濟的生長,宋朝販子已擺脫了寒微的職位,成為“四民”之一,但他們所具有的更多的隻是經濟職位的進步,與為官者比擬,其政治職位仍然很低,與經濟職位不相合適,是以社會上仍存在輕視販子的成見,而與官僚士大夫、宗室聯婚,就是販子們完整擺脫卑賤職位的快速路子。
同時,因為宋當局在封建傳統的影響下,實施了一些有悖於商品經濟生長的辦法,如商稅太重、禁榷軌製等等,侵害了販子的既得好處,導致他們隻得尋求與有權勢者結合,以便獲得免稅權或偷稅、漏稅,或獲得一些專賣商品的特許權,而結合的最好體例就是聯婚。
選段:
宋朝宗室婚嫁並冇有嚴格遵循朝廷的規定,反而是以富為準,乃至是隻要有資財,全然不顧其身份,甘心與雜類通婚,宗室趙宗惠“有女嫁徐州進納人石有隣之子,其母倡也”,石家就是屬於當時社會職位低下、身份卑賤的雜類,但因為資財薄弱,竟然能娶到宗室女為媳,這是對傳統家世看法的應戰。
以是有錢的販子也很情願與官僚、士人、宗室攀親,但願通過這類婚姻乾係,藉助為官者的力量,庇護他們的物質好處並進一步獲得高額利潤。前述“榜下捉婿”的特彆征象就是這一社會背景之下的產品。
同時也申明商品經濟乾係的發財令人們的婚姻觀產生了質的竄改,人們已經熟諳到,所謂家世、身份、品級均是虛的東西,不能帶來餬口上的享用,隻要款項纔是看得見、摸得著的什物,能讓他們過上敷裕豪侈的餬口。
而很多販子也是以得以進入當局統治階層,姑蘇販子朱衝“弟妷數人皆結姻於帝族,人緣得至顯官者甚眾”,一樣是販子的王永年,“娶宗室女,得右班殿直,監汝州稅”。可見,在宋朝商品經濟繁華的大背景下,一方麵是官僚士大夫、宗室直求資財,一方麵是富商尋求權勢的庇護,如許就使當時的婚姻觀產生嚴峻竄改,乃至司馬光也收回了“當代俗之貪鄙者,將娶婦,先問資裝之厚薄;將嫁女,先問聘財之多少”的感慨。(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