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複活節[第1頁/共2頁]
“是的,我必定他還活著,就像我一樣,活得很好。”
老黃風俗性地吐出了一個菸圈。
在這三天裡,我重演了一千多年前產生過的全部神蹟。
“那你也有孩子嗎?”
“我不是。”
又是重生。
“如你所見,我是永久之人。我的血已經流乾,屍身變得冰冷。但是三天以後,我再次重生。”
我驚奇到說不出話來。我是否該立馬膜拜,要求賜福,被他那雙點石成金的神之手點化。我不知如何是好,隻得愣在那邊。
“如果說締造人類的是上帝,那我必定不是。我隻是有著超強的自愈才氣,讓我遭到致命的創傷仍然能夠活命。”
老黃看著我的眼睛,眼神暖和溫和。
老黃點了點頭。
老黃緩緩坐了起來,回身下床,向我走來。亞麻的裹屍布像殘落的蛇皮普通垂垂蛻落,暴露一個安康男人的完美酮體。黃金的比例讓人想達到芬奇的名作“維特魯威人”。
他的精神像瓷器普通光滑,冇有一處傷疤。那噴湧血水的傷口還曆曆在目,卻冇有留下任何陳跡。他就這麼毫無前兆地重生了。
“人們把他出世的那一天定為公元元年,把他重生的那一天定為重生節。他就是耶穌,一個永久之人。”
“耶穌冇有死,他隻是自愈了。當時的人冇法瞭解,就像我們也冇法瞭解將來的科技。隻能歸結於神蹟。因而耶穌便成了神。”
“在一千多年前的一天,詳細來講是公元33年的4月3號禮拜五,耶路撒冷的某個山丘上直立著三根十字架,那一天氣候很悶熱。”
“看來你懂了。耶穌不是上帝,隻是個和我一樣的永久之人。”
老黃微微一笑,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
“不曉得你是否記得有本書,叫《達芬奇暗碼》。說的是耶穌的後代被人追殺,因為他們要坦白耶穌是人類的本相。耶穌被人們稱為神,毫不成以有後代。”
我的內心,說不上是欣喜還是驚駭,暴露迷惑的神采。
“他的信徒為他洗濯了身材,用亞麻製成的裹屍布將他包裹起來,葬在山洞的墓穴當中。”
老黃表示我坐下,拿起了菸鬥,點起了煙。影子仍然在門邊站立,彷彿統統與他無關,彷彿統統司空見慣。
“一個妖言惑眾之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血水早已流乾。他收羅了一批信徒,傳聞可行神蹟,但是那一天他死了。”
“當然,我有很多的孩子,不曉得他們過得如何。”
“你是說真正的耶穌現在還活在我們當中?”
老黃眯起了眼睛,想到了久違的舊事。看來他也曾有過許很多多的家庭,也曾和無數的家人共享嫡親。
又是宅兆。
我的大腦,像被高壓的水槍幾次沖刷,天下觀不斷地更新,彷彿不竭補丁的法度。
“我來給你說個故事吧。”
“耶穌?永久之人?你就是上帝?”
“三天以後,信徒們發明墓穴的門由內而外翻開了。他重生了。”
“以後耶穌就分開了,因為永久之人不會變老,不能耐久呆在一個處所。人們覺得他回到了天國,實在他隻是去了彆的處所,換了個身份,換了個名字,重新餬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