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寓兵於民[第1頁/共3頁]
跟其他幾路比起來,秦鳳路的民政算是相稱調和的,哪怕治下蕃落浩繁,也冇有因為強推並帳為村產生多麼卑劣的事件。這類調和當然不是冇有代價的,是伴跟著大量賦稅投入,給接管政策的番漢百姓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這類投入不是拉攏,而是實實在在地竄改了這一帶的出產、餬口環境,是耐久地會讓他們的日子越來越好。
先在秦州試行出一套軌製來,戰時能夠快速擴放逐隊,戰事結束能夠把人重新散回官方,是徐平接下來要做的事。冷兵器戰役對兵員的要求冇有那麼邪乎,刀槍劍戟不消熟諳十年八年才上疆場,最關頭的是構造規律。合格的兵員是有構造規律性強的人,而不是每天走馬鬥狗騎馬射獵的人,這是農耕民族的特性,軍事軌製要合適這個特性。要擴大甲士的招募範圍,最首要的是把構造性、規律性貫徹到百姓的平常餬口中。如此一來,不但是在戰時能夠廣招人手,戰事結束,甲士也能夠快速地適應百姓餬口,不致於分開了軍隊的環境到處不適應。秦州本來直轄的漢人地盤未幾,大部分處所都是這一年多並帳為村把直轄範圍擴大出去的。白紙上好做畫,在這些處所試行新的軌製更加輕易。
國度民族的軍事才氣,拋開科技、經濟這些物質根本不談,軍事軌製影響大,軍事文明的影響更大。把合適的軍事文明貫穿到公眾餬口的方方麵麵,讓他們在平時就熟諳軍旅文明,是從底子上進步軍事才氣的體例,也是能夠惠及千年的體例。
但實際上,不管是在軍事還是民政上,秦鳳路跟其他幾種比花的錢並未幾。在其他幾路不斷地向朝廷要錢要糧的時候,秦鳳路有大量的節餘,堆棧裡堆滿了各種物質。
花多少錢做多少事,不但是看費錢的數量,還要看費錢的效力,這就是各地施政程度的分歧了。徐平花一貫錢做到的事情,其他幾路花兩貫乃至更多也做不來。無他,再冇有一個官員情願像徐平如許,在辦理上花這麼大的精力。
漢人作為農耕民族,適應本身的軍事軌製,就是高構造度嚴明的規律,儘量把軍事行動分化得緊密嚴格,按部就班地去做。軍事行動越龐大,要求的知識程度越高,要求的辦理程度越高,漢人越是占有上風。把統統都大而化之,把辦理和專業技術參軍隊中抽離出去,就把漢人的上風放棄了。禁軍的式微,就是在文明在軍中的式微。
會商過了並帳為村的事情,徐平道:“現在天下並不承平,我們常講,為了對付外憂內患,減少禁軍所需的賦稅,該當寓軍於民。寓軍於民,不必然非要把百姓劃成鄉兵,讓他們保甲為伍,四時教閱,而是應當在處所施政的時候時候不忘這一點。比如,夏季雨水多的時候要來了,秦州百姓多在山穀,必定麵對洪災。真地大水來瞭如何辦?你不能夠雨下來了再說,而應當提早做好打算。如果這打算是雨水來了,這裡的大戶做甚麼,那邊的大戶又該做甚麼,這便不叫寓軍於民,哪怕這裡的民戶什伍編甲也不是。應當如何做?要像軍中兵戈一樣,雨水一起,派出哪些人巡防堤壩,觀察水情,如軍中標兵。如果他們發明瞭那裡不對,要報到那裡去,甚麼級彆的險諜報到村裡,甚麼級彆的險諜報到寨裡,再到甚麼級彆要報到縣裡,到甚麼模樣要報到州裡。做事切忌冇有眉目,不管大事小事一起報到州裡來,那應當管的事就反而做不了了。不管是村、寨、縣、州,確認了險情,是在本身這一級能夠措置的,就應當提早定好。那裡決堤了應當如何填堵,要用到多少人手,如何征調,填堵要用多少土,從那裡挖。諸如此類事情,統統都要提早打算好,便如軍中兵戈普通,到時按令實施,這叫寓兵於民。其他開渠、修路、架橋,都是一樣,仿軍中兵戈行事,做很多了構成風俗,戰時刀槍一發,遵循村、寨、縣、州編組起來,一時不知行伍也冇有乾係,略一教習,便就是完整的軍隊。秦漢軍製,戰事一起,常常都能夠在短時候征調雄師,便是因為如此。戰事一告終,刀槍收上來,仍然各自歸去種田,不遲誤農時出產。番胡靠打獵練習公眾熟諳戰事,我們漢人一樣要操縱各種工程、對付各種天災來練習百姓熟知軍事,都是一個事理。寓兵於民不是發刀槍給百姓,那不必然的,而是在平時施政時就讓他們熟諳作戰的端方。秦州的並帳為村,編戶齊民,乃至移風易俗,都要跟這一點連絡起來。你們編規例、定軌製的時候,必然要服膺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