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苦練技術[第1頁/共3頁]
又對峙了一早晨放長槍山賊的鷂子,第二天夜裡,方誌文開端用刀盾來應戰弓箭手,從開端時候的遴選三四個的散兵,到最後整隊一百名的完整行列,這回用了八天。
射術不能夠夠練,更首要的是,方誌文麵對的是一些AI極低的笨伯型敵手,加上方誌文的速率略微占優,這就讓他具有了實施極度卑鄙的戰術才氣,方誌文將間隔拉近到十米,這麼近的間隔,如果還射不中的話,方誌文能夠買塊豆腐去撞死算了。
俗話說業精於勤荒於嬉,對於方誌文現在狀況來講,根基上算是走火入魔的狀況,開端的時候他還每天夜裡都在通衢邊的樹林裡搜尋散兵遊勇,五天過後,這位神箭手已經開端在通衢上挑釁那些整隊的長槍山賊,三十米的間隔上,方誌文能夠在跑動中百分之百的射中仇敵的眼睛,人形怪不比野獸,何況方誌文的品級又遠遠的高於那些0級長槍山賊,射中眼睛幾近都能一擊斃命,這麼一來,方誌文殺怪的效力立即就上去了。
實際上,在戰陣裡的槍兵,根基上也就這麼一招,其他的招數在麋集的戰陣中你也使不開,真正的疆場兵士槍術確切隻要一招,刺,高低擺佈的刺,如果再奇異點,能練到刺出一半的時候竄改線路,那就叫‘中平槍’,槍中之王中平槍,號稱天下無敵。
白日殺狼的時候,方誌文就能較著的感遭到本身的晉升,發明野狼的時候,預先取出三支箭,插在身邊的地上,進入三十米,一箭離手,方誌文不消去當作果,直接伸手抓起第二隻箭,拉弓射擊,二十米的處所第二隻箭射中野狼的彆的一隻眼睛,野狼撲地掛掉,方誌文的第三隻箭已經搭在弦上,弓已經半開。
八天以後,方誌文終究能夠無損的對於整隊的弓箭山賊了,當然,是零級的弓箭山賊,如果是同級的,那絕對是不可的,冇有速率上風,方誌文能滅掉二十個就很短長了。
體力150
至於長槍,這類兵中之王方誌文就更冇底了,想來想去,還是隻要一招,刺!
又是五天過後,火紅的落日之下,黑鬆林的山腳下呈現了一個穿戴麻布衣服的民兵,不過跟彆的民兵分歧的是,這個民兵臉上帶著冰冷的神采,眼神裡瀰漫著濃濃的血腥味,而不是那種冇有神采的撲克臉。
接下來,要對於的是刀盾山賊,這回方誌文要用長槍,誠懇說,方誌文上一輩子絕對冇有練過技擊,以是他也不成能曉得該如何練,像弓箭甚麼的隻要摸索,再連絡宿世的一些活動學知識,固然是野門路,但是方誌文的弓箭程度真的能算是入門級彆的,但是短刀就有些不堪入目了,除了遁藏和卸力等方麵還說得疇昔,方誌文的短刀隻會一個刺擊,就跟武俠小說裡的阿飛一樣,就是速率快罷了,看起來實在是慘不忍睹。
【應戰!應戰!為了活下去!遠有弓箭近有刀槍,牛吧!?嗬嗬,持續保舉我的另一本作品:】
速率5.8
單手提著一杆長槍,腰裡挎著一柄短刀,背上揹著短弓和箭囊,從打扮來看,底子就不曉得這個民兵到底是甚麼職業,在遊戲中,隻要有限的幾中特彆初級兵種,纔會照顧超越一種兵器,而這個民兵到底是甚麼來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