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繁雜的婚禮[第1頁/共9頁]
解纜之前,葉文得先拜祭本身先人,告訴天上各位他要往家裡領人丁了。磕完頭今後,他爹站在牌位中間發令:“往迎汝妻,承奉宗廟!”(去接你媳婦返來,給我家持續香火。)新郎磕個頭說:“唯不敢辭。”當然了,這一套禮也算是省了。
跟新孃家裡人“弄半子”類似,夫家的人也要“弄新婦”,不過相對來講冇那麼暴力,以口頭調戲為主。然後,葉文小伉儷施禮圓房也不在屋子裡,而要在院內西南角找一塊吉地,搭起“青廬”和“百子帳”。
這時候另有人用五色絲綿把葉文跟林小妹的腳指係在一起,“係本從心繫,心真係亦真。巧將心上係,付以繫心人。”
總之一句話:天兒不早啦,美女你裝修得差未幾就行啦,咱另有閒事呢,從速出來出來吧。
紅蓋頭能夠不蒙,不過,新娘手裡能夠拿個狼牙棒,身上還能夠藏把小刀子……不是用來對於老公的。葉文騎著馬繞車轉三圈,轉完了就解纜。棒子刀子都是為了對於埋伏在半路上的“障車族”。
更轉隻愁奔月兔,情來不要畫娥眉。
林父收下這封手劄,也拿出另一張手劄,是寫好的《答婚書》。
林父家的人出去應門,問有啥事,媒人張三說:“林私有惠,賜妻葉某。葉某有先人之禮,使張三請納采。”家人返來通報,林父答覆:“某之子蠢愚,又不能教,張郎命之,某不敢辭。”
姑嫂們打到手累了,葉文還剩一口氣,正在喘著氣呢,又有兩個女人上來給葉文灌酒,口中唸唸有詞:“酒是蒲桃(葡萄)酒,將來上使君,幸垂與飲卻,延得萬年春。”
而葉文作為新郎官穿的衣服是甚麼模樣的呢?葉文結婚的衣服有兩種挑選:一是作為九品以上,官家規定結婚的時候能夠穿“爵弁”。這是一種公服,要戴黑纓冠,青色的袍子,橙紅色下裳,白紗裡衣,玄色腰帶,白襪紅鞋,另有一些瑣細裝潢。
最後彌補:上麵說的是新郎親迎新娘,回本身家行婚禮的過程。在唐朝,有一個很遍及的征象是,如果結婚時女家比男方繁華、權勢大,或者男家不在結婚本地,那婚禮全程都在女家停止,甚麼撒帳、同牢、合巹,滿是女家一力承辦。乃至結婚後很長時候內,小伉儷倆也是餬口在女家的,這征象大師都習覺得常,新郎不是那種被人看不起的“上門半子”。
這時候葉文隻幸虧林小妹內室內裡一首接一首地吟《催妝詩》。
“蔽膝”不要覺得是“紅蓋頭”。唐朝呢,能夠說就冇有“紅蓋頭”這東西,新娘在婚禮的前半段,在本身家裡,根基上是不蒙麵的。那塊能夠是任何色彩的“蔽膝”,隻在登上婚車出門前,纔給蒙上,企圖也是為了不讓外人看臉,而不是防著本身丈夫。這玩意兒並分歧古禮,約莫在南北朝的時候才鼓起來,以是固然提高程度挺高,但不消也不算失禮,如果找不到,能夠不消矇頭,直接上車也能夠。
如果還不撤障,持續催:“錦障重重掩,羅衣隊隊香。為言侍娘道,去卻有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