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白獵人 一[第1頁/共5頁]
從當時起,老頭就是我的代號。
“就方纔啊那小我啊。”獨眼往我來的方向指了指:“遠遠的就看你們在聊,站這兒聊半天了都。”
隻要兩種能夠,要麼他的眼睛有弊端,要麼我的腦筋有弊端。
“如何回事?”黑衣的聲音裡帶著幾分肝火。
露台不算特彆高,卻能供應一個非常舒暢的俯角用來察看和射擊。我像措置一件藝術品一樣慢條斯理的把槍架在露台邊沿的防護牆上,右手食指悄悄撫著扳機,統統籌辦伏貼,我深吸一口氣,將眼睛湊到對準器前。
畢竟以“獵手”的身份混了這麼多年,“七魂”的名號我多少也有些耳聞。“七魂”是一支獨立的精英小隊,奧妙履行由高層直接調派的特彆任務。傳聞這支小隊從北宋開端就已經存在,厥後世代更替,每一代都由七小我構成,以是七魂的名號也一向用到現在。
“嘿,老頭兒。”
我死了,一擊斃命,冇如何刻苦,享年十九歲。
問這句話實在很多餘,因為話說出口的時候,背在身後的槍已經緊緊握在手裡,致命的槍口正頂在拍我肩膀的人的腦門上。
“喂,老頭兒,你至於不?”獨眼擺出投降的姿式,恐怕我一個擦槍走火要了他的小命。
好快的速率!
除非有需求,我凡是會挑選步行而不是像個普通的鬼一樣飛來飛去。固然如許會慢很多,但我還是更喜好踩在地上的感受。
“誒,可不是嘛,‘修羅門事件’都疇昔這麼多年了,還是毛毛的一堆爛攤子。”獨眼說得義憤填膺,彷彿在幫誰打抱不平似的。
不過我此人不記仇,也冇甚麼仇可記,殺人者死於人手,在我看來天經地義。
不好好走路是他的惡興趣,就像我老喜好躺在露台一樣。
有人在我背後,而我,一個專門獵殺目標的獵手竟然冇有發明。不管此人是誰,如果他想取我性命,我很有能夠連抵擋的機遇都冇有就悄無聲氣的死去。
我也想問。
總之這單鐵定黃了。
晝伏夜出的餬口讓我比彆人更能適應暗中的環境,簡樸點說,在你們看來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對我來講敞亮得彷彿明白日一樣。
“又是一個披著人皮的怪物。”我給這單的總結。
一記清脆的拍擊落在我的肩膀上。
如果難堪能寫在臉上,估計獨眼連鼻孔都得寫滿。
我殺過無數人,有RB人,也有中國人,有好人,也有好人。提及來實在流程也都差未幾——對準,屏住呼吸,扣動扳機,砰!
“嘖,隨你們。”這黑衣還真是愛耍酷。我把槍重新揹回背上。雙手枕著後腦勺:“對了,另有個獵手已經出來了。”
以是你們或許能明白我這麼懶的啟事了。就像一個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法官奉告他儘力乾活一年能夠弛刑一天,換做是你,你會忙著改過改過嗎?
獨眼說甚麼都愛加個“毛毛”,我真的搞不懂這個“毛毛”是甚麼意義,也懶得去懂,歸正又是他的惡興趣。
對此他隻是內疚的笑笑,我不曉得他是如何死的,也不想曉得,乾我們這行有個端方,就是不問生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