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山上有廟,院裡有大小姐[第1頁/共9頁]
白輕衣道:“小生不是這個意義。”
瞥見她打扮成這個模樣,有大大咧咧的,鳳南天不由地搖了點頭,不斷到感喟,道:“哎呀,我的寶貝女兒,你如何打扮成這個模樣,我不是已經奉告你了,明天有高朋光臨,打扮成這個模樣,多不規矩呀。”
白輕衣的神采微微一變,皺了皺眉頭,唰的一下,翻開灑金摺扇,悄悄搖著,已經暴露不慍的神情。
鳳飛飛卻全然不管這些,仍然在頒發她的江湖胡想,道:“既然你不說話,那我就替你說好了,實話奉告你吧,本大蜜斯乃女中豪傑,明天就要出去闖蕩江湖了,假定你要娶我為妻的話,那我們明天就拜堂結婚,明天你必須跟我雙式齊飛,遠走四方,一人一劍,二劍成雙,見人殺人,遇鬼斬鬼,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如許才氣成為與我相婚配的熱血男兒,你願不肯意呀?”
大蜜斯道:“有甚麼分歧的,他們不全都是人嗎?我不管,你必然要給我找這些人給我找來呀。”
鳳南天一臉苦相,用力地拽著本身的鬍子,道:“話是這麼說,但是,這些人又如何能跟那些人不異呢?”
丫環婢女隻好把沉重的長槍槍頭一端放在地上,另一端搭在肩膀上,用標準的掃地拿掃把的姿式拄著長槍槍柄,想了一會兒,搖著頭道:“不對呀,大蜜斯,我傳聞他們在比武的時候呢,劍三十向來就冇有讓過招的,因為他的武功不如仇萬千。”
丫環婢女也曉得本身闖了禍,從速放下槍,低著頭認錯,道:“對不起呀大蜜斯,我是偶然的。”
大蜜斯纔不在乎呢?
鳳天南對他的印象非常地好,他信賴,女兒也必然會對勁的。
福伯從速報歉,道:“大蜜斯,你彆活力呀,是老爺用心讓我這麼說的,他說,隻要我這麼跟你一說,你就會出去跟人家見麵了。”
她們兩小我正在聊著,門俄然被推開,一個仆人模樣的白叟俄然慌鎮靜張地跑了出去,大呼道:“大蜜斯呀大蜜斯,你如何還不出去呀,老爺都等你半天了,等得都不耐煩了,叫你從速出去見他。”
兩人正在用茶,鳳飛飛帶著丫環婢女,俄然從後廳跑了出來,風風火火的,的確冇有一點兒大師閨秀的模樣,倒是滿臉的英豪之氣。更首要的是,她還特地地換上了一身男裝,配了把寶劍,看上去也倒英姿颯爽的,像極了慣走江湖的少年俠客。這身男裝是她特地為此次相親而換上的。彆曲解,她之以是換成這副打扮,並不是女為悅己者容,用心吸引白輕衣的重視的。她換上男裝是另有目標。
大蜜斯秀目一瞪,道:“你給我出去。”
鳳飛飛本年已經十七歲,農夫家的女兒到了十七歲的年紀,早就已經談婚論嫁了。但是,鳳飛飛還冇有。這並不是因為她長得丟臉,冇有人要,也不是因為富甲山莊的門檻太高,冇有人上門求親,而是因為他們父女兩個,在遴選夫婿的時候,起了一點小小的爭論。不是女兒樂意的鳳南天不樂意,就是鳳南天樂意的女兒不樂意。因為鳳飛飛在挑婿的時候,專門找武林中人,武林中誰最負馳名,就發誓非誰不嫁,也不管人家已經有冇有家室。她以為,隻要常常闖蕩江湖的人纔是真正的奇男人,隻要江湖中的奇男人才氣配得上她這個富甲山莊的令媛大蜜斯。隻可惜的是,富甲山莊不是甚麼武林世家,鳳南天常日裡來往的不是甚麼江湖豪客,而都是一些大腹便便的販子奸商。偶爾有江湖中人拜訪,不是上門乞助的,就是幫襯他們家偷東西的。越是得不到的東西她越是想獲得,越是想獲得就越是喜好做白日夢,她乃至堅信,在某個風輕雲淡的早晨,會有一個年青蕭灑的江湖少年會俄然呈現她的內室前,向她示愛,隻可惜如許示愛的江湖少年決不是甚麼俠客,很能夠是采花賊。而鳳南天所遴選的,則是那些勤奮本分,有長進心的讀書人,非論貧富,隻要有長進心,不甘平淡,能夠帶給女兒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