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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警日記(連載)(90)[第1頁/共3頁]

潘大夫之前是看管所的差人,因為操縱看病的機遇,猥褻一名如花似玉的女犯,被人家告,判了緩刑,固然仍然留√■,在看管所當大夫,但不再是差人,而是工人。

每週四訪問,冇仳離的根基上都是老婆來,離了婚或冇結婚的,則是父母來,隻要張振國事女兒來。每次張振國收到女兒的紙條都好衝動。張振國讓女兒轉告老婆,他想仳離。但他老婆分歧意,來由是冇那表情,也冇那閒錢。

劉莽子嘀咕道:“本來表情就難受,還唱死囚之歌,這不是讓人更難受嗎?”

張振國介麵說:“正合適呀!”

我悄悄問潘駝背。潘駝背矯飾道:“這歌是多年之前,一個極刑犯寫的,歌名叫《秋風涼》,彆名《死囚之歌》,天下看管所都風行呢!”

“夥賊”陸連續續給各押室送來捲菸、酒菜。酒未幾,一個押室隻要一瓶,主如果給極刑犯踐行用的。然後,值班警官拿一瓶酒,一個押室一個押室地給明天要走的極刑犯敬酒。

張振國這類案子是很傷伉儷豪情的,以是他老婆向來冇有跟他寫過紙條。但呂大爺說,張振國的老婆必定每週四都來了的,因為他女兒還冇滿十六歲,冇身份證,冇媽媽一起,訪問不到。呂大爺的猜測合情公道。

固然張振國每週五都說,但願極刑履行告訴書早點下來,因為他如許腳鐐手銬戴著,活得人不人鬼不鬼,還不如早點死了算了;但實際上每次熬過禮拜五,張振國都會大大地鬆口氣。他對人間另有太多沉淪。

我冇機遇嘗試戴著“煙桿”用飯、睡覺、走路,不曉得那滋味究竟有多難受。每個押室都專門安排有人,服侍極刑犯的飲食起居,因為戴著“煙桿”,連上廁所都要人幫手解褲子才搞的定。戴著“煙桿”睡覺,衣服褲子還是要脫的,不然時候長了,身上癢,但不成能喊警官拿鑰匙開銬子,是犯人本身堆集了一套體例,能夠漸漸地把衣服褲子從腳鐐手銬的裂縫中理出來,風俗了一點都不費事,穿、脫,都緩慢。

看管所每週四訪問。訪問是看不到人的,隻能遞紙條。家眷寫張紙條出去,我們看了以後,再寫張紙條出去,就如許完了。但大家都期盼訪問。

送命刑犯這一夜,為了保安然,是不準睡覺的。大師既是陪極刑犯熬這最後一夜,也是看管極刑犯,免得出甚麼不測。

每週五,張振都城心神不寧,因為據老鬼上,中院普通週五下極刑履行告訴書,然後週六法警帶出去槍斃。也就是說,像張振國這類環境,隻要混過了週五,就又能夠安放心心腸活一個禮拜。

劉莽子眉頭一皺,罵道:“媽媽的,這個時候唱這個歌,瘋了!”

我老婆每週四都要來,她有一次寫的一張紙條把我打動慘了――“每天早上我都不肯意展開眼睛,因為一展開眼睛,你就不見了。我的心好痛,真的……像刀在割。”

不管張振國願不肯意,極刑告訴書還是該甚麼時候下來,就甚麼時候下來。那是玄月的最後一個禮拜五,早晨約莫十點鐘擺佈,押室一間間開了,極刑犯一個個被叫出去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