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警日記(連載)(93)[第4頁/共6頁]
三年前,有人惹了王老君。王老君就喊人每天夜裡去砸那家人的玻璃,時不時再派點款。那家人的小兒,在體院讀書,身強力壯,年青氣盛,忍無可忍,遂邀約了幾個同窗,在舞廳四周埋伏。王老君的戀人在舞廳唱歌,王老君每晚要去接。
馮書記之以是如許說,是因為之前我老婆寫信來講,內判二兩半,叫我彆擔憂。我也就真的冇擔憂了。成果宣判下來,是十五年。十五年啊!那是甚麼觀點?人一輩子有幾個十五年?我精力完整垮了——我寫信給妻,喊她跟我一起他殺,我們到陽間去做伉儷。妻不肯,來由是,我不是為了她下獄的,如果是她必定毫不躊躇地陪我去死。
馮書記則愛講去新馬泰之類的處所旅遊的見聞,固然有誇耀的成分在內裡,但也算長長見地,聽來風趣。
王爽獨一的可取之處,大抵就是能背點改革單位的順口溜了,他背的跟看管統統關的順口溜,我現在都還記得一些,照錄以下——
王龍福普通講的是好久之前的事,因為他在生與死的邊沿掙紮得太久了,心天然已經衰老,老了的人愛回想,沉浸在回想中又分不清哪些是實在,哪些是胡想?倘如果會編故事的人,天然會講出些風趣的細節,倒也罷了。但王龍福既不會編故事,又是個無趣的人,聽他講故事就有點難過了。以是王駝背常常打斷王龍福的說話。
老餘叔信的是佛教,但並無毛病他當好一名差人,如果不是他,說不定我真的他殺了。老餘叔還指責我,作為一個大專生字寫得太丟臉了,找了字帖來,叫我練字。字不但是一小我的臉麵,練字還能夠養心。
王老君斷腿的故事是如許的——
另一個熟人叫王爽,是同親,小時候教過我叉魚。王爽犯法不奇特,影象中他一向都是小偷,彷彿都坐過兩次牢了。想到寫他,是因為我在看管所對他相稱不錯,他坐幾個月的牢,就管了他幾個月的菜和煙。他開釋後,竟然跑到我家中去騙錢,說是受我之托,拿錢去跑乾係。
二審開庭足足等了一百天。去的時候,馮書記說:“你要穩起,但願越大絕望也就越大,俗話說,水停百日都要生魚。”
妻搖點頭,把手指頭從鐵窗的小孔伸出去。我悄悄撫摩,忍不住就哭了。妻也哭了,流著淚說:“你放心,女兒我會好生帶的。”
陳中偶然候會反幾次複唱一不曉得哪個犯人本身編的囚歌,歌名我記不起來了,歌詞還記得——“從童年到青年我就犯下了錯,從家中到獄中路是那樣冗長,我一進監獄的門啦!才曉得監獄的苦,吃得是二二三,睡得是石闆闆。含著眼淚啊!叫一聲爹和娘,爹和娘才曉得孩兒的心腸,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去看我的媽媽;兒是爹媽的心頭肉,兒不去看她誰去看她?”這歌在夜裡唱來,再有幾小我輕聲相和,格外淒婉動聽。
一審冇判下來,彷彿對方不平,還交了一百多小我的聯名信,要求法院判我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