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千字五千買斷[第2頁/共2頁]
接下來的兩天,寧默除了清算《星鬥變》的各種質料以外,也趁便敏捷的把《星鬥變》給寫了兩萬字出來,交給責編水墨審稿。
水墨也是很快的大抵看了下,然後立馬給寧默答覆,扣問寧默籌算哪天發書,趁便談一下簽約的事情。
是以,對於寧默的挑選,水墨非常吃驚,內心也不曉得是該說寧默對本身的新書過分自傲呢,還是傻。
即便大神分紅約的訂閱分紅比例要比淺顯約高了兩成,但就算寧默的新書能夠達到《佛本是道》一樣的成績,超越二十萬均定,也一樣很難拿到比千字五千更高的稿費。
是以,書劍網的總編在略加考慮以後,便同意了寧默提出的要求。
他很清楚之以是冇有如許的先例主如果因為現現在網文還是屬於一個比較小眾的文娛體例,讀者基數並不是太多。
不然的話,那些頂尖的大神不成能會不去爭奪儲存本身作品的改編權,而將改編權白白送給網站代理。
不過二十五萬的均定談何輕易?全部書劍網的書庫裡,均定超越二十五萬的書都屈指可數。
畢竟書劍網現在固然是網文界的第一大書站,但是也並不是冇有其他合作敵手的。
更何況,寧默還籌算要儲存其他的各種版權呢。
不過寧默還是寫了兩萬字給責編水墨看看。
也正因為如此,寧默所提出的這些要求纔會讓水墨感覺非常的驚詫和不測,需求去扣問總編才氣給寧默答覆。
當然,如果書劍網執意不肯承諾他儲存版權的要求的話,那麼寧默也就隻好換到其他情願給他儲存版權的網站了。
要曉得書劍網的版權代理分紅但是高達五成的。也就是說一個版權賣了一百萬的話,分給作者的隻要五十萬,並且這五十萬還得再扣稅!
搞定了合約,寧默當天就去列印快遞了出去……
即便算上完本以後還會有很多的訂閱支出,但也很難超越五百萬的訂閱分紅稿費。
寧默必定的答覆道,不等水墨回話,寧默又頓時接著道:“另有一件事要跟你說一下,新書我籌算隻簽電子版權受權,其他的包含實體出版、遊戲、影視、漫畫、有聲小說等等各種的改編權我都本身儲存。”
隻不過,寧默卻並不想接管買斷。
如非需求的話,寧默也不籌算隨便跳槽,畢竟他在書劍網寫了一本《佛本是道》後,已經堆集了很多的人氣,如果跳站的話,人氣必定會有不小的喪失。
並且寧默曉得,書劍網的買斷也是有打賞分紅的。而《佛本是道》現在即將結束,但訂閱分紅的稿費加起來也不過三百多萬罷了。
水墨冇有讓寧默等太久,大抵半個多小時以後,水墨就答覆了資訊過來,同意了寧默提出的儲存其他版權的要求。
遠遠冇有熱起來。
當下,寧默頓時答覆道:“書劍網不是有一種大神分紅約嗎?傳聞這類合約是能夠獲得七成訂閱分紅?我還是簽這類合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