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之天王係統

146.第146章 :你特麼逗我呢?[第2頁/共2頁]

葉楓固然心中迷惑,但見劈麵那人非常熱忱,也就冇問,和他握了動手。

彷彿曉得葉楓並不會答覆,李慶遠自顧自的說了起來:“楓子,你能夠不太體味,武俠小說的影視版權本來就不好賣,代價普通都在三四十萬以內,那還都是頂級大神的,說真的,你這本《神鵰俠侶》固然也不錯,但是和那些頂級大神還是有些差異。本來盛娛那邊是籌辦出五萬塊的,我儘力圖奪,才談到了十萬。”

而在這二十多分鐘的時候裡,李慶遠並不焦急,整小我都顯得非常輕鬆,慢悠悠的,端著旅店奉上來的一杯茶喝了半天。

他雙手撐住集會桌,盯著麵前的李慶遠,一字一句的說道:“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好欺負?”

《天涯一劍》一百七十五萬!

破鈔了差未幾二十多分鐘的模樣,葉楓纔將整份條約看完了。

《孤刀客》賣了一百五十萬!

玩我呢?!

李慶遠彷彿看出來了他的設法,不過卻並冇有在乎,笑嗬嗬的一伸手,前麵的一個助理立馬翻開公文包,把一份條約放在了他手上。

那模樣,彷彿是真的不曉得代價有甚麼題目一樣。

那種感受,就像是被一盆冷水給潑到身上一樣。

“異想天開?”李慶遠彷彿聽到了甚麼笑話普通,有一種想要笑出聲來的打動,卻壓抑住了。

葉楓翻看的很細心,很當真,不肯訛奪一行筆墨。

葉楓點點頭。

葉楓的神采冷然下來了,一絲肝火在內心躥了起來。

並且提及來,葉楓和李慶遠都一樣是摘星中文網的人,盛娛影視有限公司的人就這麼放心?

但是代價方麵就實在是太欺負人了!

除了專門的中介公司,不管哪家公司,談買賣都應當是兩方人坐在一起談,如何會有這類把版權買賣交給彆人的說法?

李慶遠話裡就一個意義:《神鵰俠侶》的影視版權本來就值五萬塊,我給你爭奪到了十萬,你不感激我就算了,竟然還敢不爽?

條約未幾,隻要十幾頁的模樣,非常詳確。

“公然是年青豪傑啊,我這麼年青的時候還在黌舍裡每天翹課打遊戲呢,哪兒像楓子你啊,這麼年青就寫出了這麼短長的書,真是不得不平啊。”那瘦子一臉感慨模樣的說道。

啟辰分開以後,那瘦子這才正式自我先容起來,遞過來一張名片,道:“楓子,正式熟諳一下吧。”

這每本書的作者都是中層作者,他們的書都有一兩百萬的版權支出,《神鵰俠侶》的成績有目共睹,成果你跟我說隻要十萬?

一次性買斷《神鵰俠侶》的影視版權,代價:十萬!

我他媽寫書一個月都不止十萬!!”

啟辰倒也冇多想甚麼,賣版權這事兒編輯如果參與出來的話,輕易落人話柄。

這兩個要求固然看著挺少,但實在難度也挺高的。

不是有點題目,而是非常大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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