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暴君二代[第1頁/共2頁]
張東健同意,他的經紀人洪代表當然不會表示反對。
李懷宇無所謂地說道:“寒心就寒心,我不在乎,我收買am是為了贏利的,那些故鄉夥想倚老賣老,不乾活就拿錢,哪有這麼簡樸的事。”
李侑菲想了想,說道:“演技?名譽?還是經紀公司的氣力?”
李懷宇把本身的設法簡樸說了一遍,然後說想聽聽各位的定見。
“咦,本來我還籌算把韓才子先容給你熟諳,既然你冇空,那就算了,拜拜!”
“待會兒發你手機上。”
當然了,設法必定會有,特彆是那些和am簽約的藝人的經紀人,因為李懷宇的這份打算書裡對他們部下的藝人隻字未提,這是不是說籌算放棄他們了?不≮,過這些人也隻是想想,畢竟現在公司李懷宇絕對控股,不高興的話,冇事,把該付的違約金都付了,你能夠走,冇人攔著你。
不過有一件事是李懷宇冇有想到的,顛末此過後,外界竟然就垂垂有了一些傳聞,說他是‘李秀滿二世’,也就是‘暴君二代’,因為他對曾經為公司做出過龐大進獻的藝人毫不包涵麵前,不但如此,並且還把他們逼走了。
張東健也不含混,當下點頭表示同意,再者,他已經歇息了一年時候,是時候出山推出新作品了。
李懷宇感受鼻子一熱,差點噴出血來:“呃...如果她將來打你,我會幫手的。”
李懷宇的意義很較著,三條線是重中之重,公司的資本任由其遴選,以後纔會輪到彆人,兩條線就是第二梯隊,是公司力捧的工具,而一條線則是優先考慮級彆。
冇多久,元彬服完了兵役,退伍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訴公司不會續約,隨後,包含申敏兒在內的幾個老牌藝人也紛繁表示要尋覓新的店主。
交代很順利,想走的人走了,不想走的人留下了。
“冇甚麼。”
下午兩點,集會室裡。
“幫誰?”
對此,李懷宇冇有任何反對的意義,統統按條約走,該拿走的東西你拿走好了,但該留下的就算是一根頭髮絲也不能帶走。
究竟證明,李侑菲完整有做神棍的潛質。
林允兒和李允熹本來就是重生代演員,入行時候不是很長,演技各方麵較為青澀,現在還不是加大投入的時候,等前提成熟了再說。
“都不是。”李懷宇非常嚴厲地說道,“一個藝人,最首要的是信守承諾,當初簽合約是在兩邊都承認的前提下停止的,也就是說,他們承認這份合約,也承認公司隻要不違背合約內容做出的任何事情。現在我有冇有做甚麼違背合約的事?冇有!如果他們想是以毀約,那麼對不起了。公司必定會走司法法度來討回公道。”
“呀,等等!”李懷宇急了,“我有空的,時候,地點?”
李懷宇聽到這個動靜後,頓時驚詫了,過了好久纔回過神來,指著本身的鼻子問李侑菲:“侑菲,莫非我看起來很像個暴君?”
“元彬在軍隊,返來先人氣如何樣誰也不曉得,申敏兒的話...就算公司和她續約,估計她也不會承諾,莫非你不曉得有句話叫‘翅膀硬了,想本身飛’,現在的申敏兒就是如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