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遠東1628 - 第一千二百九十三章 土地兼併

第一千二百九十三章 土地兼併[第2頁/共3頁]

對於未被投獻、仍在官府節製下的那部分農夫來講,承擔急劇減輕。王公勳貴、士紳官僚節製的地盤、人丁越多,國度節製的越少,而朝廷征派的稅糧、差徭不但不是以而減少,反而日趨增加。

但是這個官方統計的人丁數字是不完整的,這僅是官方所把握的賦稅人丁。另有大量的人丁被坦白。

封建領主之間的相互攻伐給農奴帶來龐大的磨難,全部歐洲被這類社會衝突折磨的即將崩潰,勞動聽民與剝削階層的仇恨一觸即發。

法律上,限額優免要求優免田以外的“餘田”與民一體當差。但是,官紳品級同貴族一樣,疏忽朝廷法律,按風俗權力行事。

大明這幫貪婪的封建統治階層,下奪小民之利,上虧公道之賦,而沉重的賦稅差役卻要轉嫁到泛博底層農夫的身上。

對於耕作向朝廷納糧地盤的那部分農夫來講,地盤被投獻後,常常一田二稅,一身二役,要同時對國度和納獻者承擔封建任務。

對於為了迴避重役而“主動”投獻的那部分農夫來講,固然擺脫了國度差役,但替代的是對貴族官豪的封建任務和更強的人身憑藉,其艱钜處境一樣不會獲得甚麼改良。

實在這類傷害的局麵,明朝建國天子朱元璋已經推測了。為了防患於已然,洪武初年的《大明令》製止投獻。曆代大明天子當然也深知投獻之弊,幾近每代也都要頒佈禁令、禁律,有的乃至非常峻厲。

明朝中葉今後地盤兼併日趨嚴峻,地盤“投獻”之風騷行。固然萬曆初年,張居正雷厲流行的清丈地盤,按捺兼併。但人亡政息,投獻之風更烈。

固然賜田以外的自置的私田,應與“齊民一體當差”,但明中葉今後,法律廢弛,權貴們更加肆無顧忌。實際上王府、勳貴的統統田產都享有優免統統糧差的特權。

殖民地是宗主國的質料來源和商品發賣地,以最大的殖民國度英國為例,英國人在北美和印度及非洲並不生長產業,殖民地的消耗品供應來自英國的把持貿易,這反過來刺激了英國本錢家在海內兼併地盤的胃口。

洪武期間,明太祖朱元璋曾詔令“分外開荒者永不起科”,就是永不征收賦稅。可他們被投獻以後,卻要交納苛重的籽粒、地租,並且由自耕農降為莊佃、耕戶或奴婢。

到了明晚期崇禎年間,地盤兼併的狂潮,已經使得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地盤,集合在士紳地主階層手中,有田者非常之一,為人佃者非常之九。

但封建期間是權勢的社會,朝廷律令常常是虛文俗套。地盤投獻中贏利的多是藩王宗室、外戚勳臣和官僚鄉紳,這些人所構成的特權階層,是封建皇朝的統治根本,他們如何能夠實在地去製止和製裁納獻。

按照《明神宗實錄》的記錄,明朝的田畝數,最岑嶺約莫為12254291頃,而這些地盤中皇室和官紳占有的不納糧的地盤越是總麵積的60%以上。

貴族以外的官紳一樣是特權階層,固然低於貴族,但卻高居於百姓之上。他們也享有優免權。與貴族優免分歧的是,他們是論品定額優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