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一章 嚴打(五)[第1頁/共2頁]
大明律作為中國封建社會前期一部首要的法典,有很多本身的特性,如條目簡於唐律,精力嚴於宋律,按六部立篇目等,同它之前曆代的律比擬,不管情勢或內容都有新的生長。
在此次嚴打行動中,遠東公司對各地的嚴打事情小組提出了嚴格要求。起首就是統統案件都要辦成鐵案,然後就是嚴格的遵循公司製定的司法法度停止辦案。此中就包含懷疑人在未經科罪的環境下,不成以讓其接管罪犯的報酬。
以是公判的後半段,這名訟師已經成了一個安排。每次都是意味性的對付差事,底子冇有獲得甚麼感化。
台下襬了幾排椅子,一幫士紳地主、舉人秀纔等讀書人被安排在這裡,此中另有幾名前明致仕回家的官員,全都坐在最前排,一個個都是道貌岸然的做派。
李明對此次公判大會也很正視,特地讓公司派來兩名精通法律的員工,擔負法官和公訴人,本地嚴打事情小組,也安排了一些精乾的員工,參與此次審理事情。
這也讓劉仁恭的情感完整的崩潰了,他大聲嚎叫為本身回嘴,乃至行動已經有些歇斯底裡了,甚麼士人風骨也都蕩然無存。
劉仁恭做夢也冇有想到,僅僅短短的幾天時候,新朝那些官員竟然籌辦瞭如此之多的質料,就連他十幾年前不法兼併彆人地盤的事情,都被翻了出來。
隻是明朝中葉今後,政治日趨腐朽,寺人專擅愈演愈烈,統治者出於對付高度激化的社會危急和停止統治階層內部鬥爭的需求。
在如許的大環境下,處所土豪劣紳與各地官府官員胥吏相互勾搭,常日裡為禍鄉裡,魚肉百姓底子無所顧忌,乃至不在乎留下把柄證據,歸正底層百姓也是狀告無門。
因為遠東公司還並冇有公佈各項法律,以是此次公判的法律根據,還是遵循大明律的有關條目。
四周縣府的官老爺、四周的士紳階層,都早早的趕到了這裡,插手公判大會,就連佈政司衙門都派了人停止旁聽。
在全部公判的過程中,劉仁恭開端還裝做平靜自如,但是跟著公訴人宣讀了長達幾頁的告狀質料,一個個受害人下台停止報告,並且每個受害人還都有大量人證、物證和乾證。
全部公判會場的氛圍,跟著公判的不竭停止也變得非常熱烈,特彆是公判現場圍觀的底層百姓,都在不斷的呼喊叫罵,如果冇有遠東軍官兵和民兵保護公判現場的次序,他們都能衝上審判台。
更讓他害怕的是,幾個關頭證人都是他的親信,包含他的管家、仆人和護院,以及當年和他勾搭在一起的幾個縣衙胥吏,乃至另有他府上的一個小妾和幾個丫環。
就連劉家請來的聞名訟師也無能為力,他在審理的初期,還想理直氣壯的對薄公堂,但是跟著公判的停止,他發明不管是法官還是公訴人,對大明律都極其熟諳,他們對劉仁恭的每項控告都很難回嘴。
並且公司此次嚴打行動中的目標,都是情節卑劣、民憤極大的典範,以是各地的嚴打事情小組在調查取證的時候,根基冇有碰到甚麼阻力,都是一查一個準,每件案子的人證物證都非常充分,很多惡貫充斥的土豪劣紳,他們的質料高達十幾頁,乃至是幾十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