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大搜捕[第1頁/共3頁]
我倆年紀附近,我十八,他十九,很有共同說話。我們常常聊起小時候的事,比如說小時候吃過的零食。老農吃過的零食比我多,甚麼糖棒啊,芝麻棒啊,杏乾,棗乾之類的,因為家裡是賣包子的,他還常常吃包子。
第一天的大搜捕抓了很多人,因為抓的人太多,都城治安局放不下了,隻能臨時把一部分人存放在第七軍團和差人總署。等把手頭的人措置完,再讓我們把人送疇昔。
如果不是連裡必須得留小我,等候下級的號令,我也跑了。不過我不是跑出去玩的,而是想回家報個安然。
那邊本來駐紮著一個保鑣團,不過現在近衛軍團已經冇有司令部了,保鑣團被分彆給了第全軍團,保鑣團駐地則是被第八軍團領受。第八軍團派了一個排看管那邊,我們到了以後,他們就把人撤走了。
我們兩個團的軍官加起來,還冇有近衛軍團軍團司令部的參謀多。我們兩個團的軍官一合計,深思歸正軍團司令部也歸我們管,不如直接住進初級的軍團司令部宿舍。至於軍官宿舍,就先空著好了。
這貨現在也特愛吃,一提到吃的就兩眼放光。我倆出去玩,這貨見到小吃攤就走不動道,必須吃爽了才走,每次都搞得我很難堪。
因為營房大量被毀,第七軍團有很多兵士無處可住,隻能分出一部分人到內裡駐紮。
搬到南橋駐紮除了315團以外,另有316團。傳聞近衛軍團的保鑣團的體例有三千多人,我們兩個團的人加在一起,也就不到兩千,這還得是運輸連都在編的環境下。
其次,二者的商品格量和代價也有很大不同。食雜店賣的都是便宜貨,那邊最貴的酒是一塊二毛錢一斤,商店的酒倒是論瓶賣的,五塊錢一瓶的酒算是最低檔的,隻要貧民纔會拿這類層次的酒去送禮。
作為一個貧民家的孩子,我對食雜店並不陌生。上小學的時候,我最喜好吃食雜店賣的粉糕。那是一種用糯米製成的糕點,和杏子差未幾大,內裡是紅豆餡兒,內裡裹著糖粉和黃豆粉,一個兩分錢,我剛上中學的時候還是這個價。
第一天的大搜捕,上頭管的很嚴。履行任務的差人和軍隊,都有都城治安局的特工監督,誰也不能擅離崗亭。我之以是抓了阿誰持槍的門生,就是因為步隊裡有都城治安局的特工跟著,那貨都掏槍了,我如果還敢在都城治安局特工的眼皮子底下放人,那我必定要被請到都城治安局喝茶。
老農的家道比我好些,但也冇好到那裡去。他家冇有我家窮,不是因為他家爹孃掙很多,而是他家不供孩子上學。老農說,十二三歲的時候,他家就把他送去鐵匠鋪當學徒,他學了兩年,冇學出啥花樣來。
“哎,提及來,我彷彿挺長時候冇去食雜店買過東西了。”
軍團司令部是有宿舍的,是專門給將軍和參謀們住的,配置非常豪華――起碼在我看來是如許的。不過在非戰時,將軍們很少會住在宿舍裡,都是回那些獨門獨院的將軍樓住,參謀們平時也是回家住,隻要在司令部當值的參謀纔會住在宿舍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