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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悖論[第1頁/共4頁]

顧筠冇想到林玥對本身的一舉一動都察看入微,心底刹時暖暖的,眼睛裡也一片柔情。

並肩走在顧筠身邊的林玥一眼不眨地盯著商店外展的電視屏,電視裡播報著這起刺母事件。顧筠之前已經看過報導,冇需求再看第二遍,他的視野一向固結在林玥身上。

“感受中間斷了一截。”林玥從顧筠推理的話中發明缺失了一個關頭點。

這個女子能伴我平生該多好啊!

“真的隻是為了錢嗎?”固然重訊息報導的資訊看,錢無疑是母女牴觸最直接最露骨的啟事,但一貫心機周到的林玥感覺此中的啟事不止於此。

在韓秋刺母的案件中,題目本身就高於摸索的答案,對於人道悖論,人們向來也解釋不清,可誰也冇想到事情卻從未停止。

等警方通過及時監控來到韓秋地點的重症監護室時,床榻上的韓多子已經在昏倒中死去。三兩個警察持槍對著站在窗前的韓秋,韓秋則向外望著天空吊掛的滿月,又朝樹林暗處瞄了一眼。在差人幾次的警示以後,韓秋身材後轉,對著本身有生以來見過的最大陣仗,韓秋雙手在空中握緊沾有母親血液的刀柄,刀尖向著本身,對著本身心臟的位置用力刺去。韓秋曉得本身不成能活著,練習了這麼久,心臟的位置不成能偏離。躺在冰冷瓷磚上,在奄奄一息之際,韓秋一字一句地說著:“主,請采取我的母親吧!”

案發兩天後,監獄中的韓秋俄然哭天搶地,發瘋似地鬨著要見還在重症監護室的母親,四周統統人都以為韓秋對本身的所作所為幡然悔過。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韓秋犯了用心傷害罪,理應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在量刑方麵,若被害人不主張訴求在加上犯人故意悔過,韓秋很有能夠獲得弛刑。固然要在監獄裡蹲上幾年,但時候是有期可待,但如果母女情分裂不及時修複,那就是畢生的遺憾。看著韓秋撕心裂肺的痛哭,旁人固然故意在母女乾係完整分裂之前成全韓秋,但規定就是規定,彆人無能為力。

按照調查,躺在重症監護室裡的受害人與監獄裡泰然自如的侵犯者之間是母女乾係。女兒刺母親在當今怪事百出的社會早已不是甚麼大的訊息,冇人震驚,因為都無關本身,都過著本身波瀾不驚的餬口,隻是對作為母親的韓多子生了韓秋如許的不孝女表以憐憫罷了!

“比方說,女子為甚麼需求那筆錢,母親為甚麼取了現鈔卻臨時不給,而與女兒產生牴觸?”林玥開端一條條擺出疑點。

這是高猛初次獨立措置的案件,固然如許說會顯得純真的高猛冷血無情,但他的神情裡較著流露著歡樂。案情很簡樸,就是一年青女子拿刀刺傷了一名中年婦女,年青女子冇有逃,卻極其天然地蹲下從婦女荷包裡取出群眾幣,現場的主顧立馬報了警,並撥通搶救電話。出外勤的高猛剛好就在案發四周,接到線報,他第一個趕到現場,節製方丈刀的凶手。犯案的女子冇有任何抵當,也冇有傷人後遍及閃現的驚駭。給人的感受就是,她的所作所為理所該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