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日記[第1頁/共3頁]
因而我們就曉得:隻要死了的越鬼子纔是最可托的。
看著這曰記我不由沉默了,特彆是最後的那首詩……固然寫得不是很好,但我卻能夠看到這此中的絕望和無助。
最合用的體例就是用燃燒彈。
24曰:活下來了,但不曉得還能活多久。
一起存亡同隊情,
這就是下級的號令:“打、炸、燒”。
“火路”是甚麼玩意?叢林與叢林之間……相鄰的樹木將其砍倒,茅草劈倒,如果還賺費事不敷快的話,兩邊劈開一條無草路,然後在中間放上一把火……就如許開出了一條“火路”。
2月18曰:受傷3人,死4人,冇用飯。
話說這開“火路”倒還讓我頭疼了一陣,因為我長這麼大也就是在挖棺材那下才動過鋤頭……不過這下我部下的那些彌補兵就有了用武之地,他們從戎的時候乾的就是拿鋤頭或是搞基建的不是?以是這一行他們熟著呢,放下槍就熱火朝天的乾了起來,還冇半天一條繞著山腳一週的火路就開好了。
血流肉掉恨傷口,
讓我影象深切的,是在路克南部第三次搜山的時候……
以是在燒之前要做大量的籌辦事情。
但是……如果能用更簡練的體例,如果能用更少的傷亡來達到一樣的乃至能更好的達到計謀目標……那為甚麼又不做呢?
我們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看槍不看人,隻要他手裡有槍、腰間有手榴彈……冇說的,管他是不是舉動手,一個字“打!”。
燒了一天一夜等火熄了以後,就是我們上山搜刮的時候了。
或許有人會說,把洞口炸塌封上了,那邊頭的汽油冇有氛圍不就燒不著了?汽油如果都燒不著了,那也就意味著裡頭的氛圍已經被耗儘,那邊頭的人還能活著嗎?就算能活著,他另有體例從被炸塌的洞口裡爬出來嗎?就算他有九條命如許都死不了,隻怕等他爬出來的時候,我們都打完這仗返國了吧!
20曰:冇飯吃
讓我們就如許進入叢林裡去搜越鬼子?不是說做不到,畢竟這些處所現在都是我軍的占據區,越鬼子就隻要躲在叢林裡的那點特工……這些特工搗拆台或是偷襲下還能夠,要真跟我們硬碰硬的話那還不是敵手。兵力、設備、補給上的差異那是明擺著的,越鬼子乃至能不能吃飽飯都是個題目。
21曰:冇飯吃,還好抓到隻老鼠。
第二天,我們就按羅連長的號令以路克為中間停止搜刮。
這個洞口就費事了,因為內裡有石頭擋著,火箭筒就冇法用,除非能把整塊石頭給炸開。並且這石頭縫還拐了個彎,火焰放射器也冇法把火噴出來……最後冇體例了,隻能吵吵嚷嚷的假裝走開,然後把李佐龍派了出來。
打就是圍著山打逃出來的越鬼子。
其次就是要能節製得住這火勢,不讓這火燒到彆的的山頭。就像剛纔說的一樣,如果火勢冇法節製,就很有能夠會出亂子。
說是搜刮……實在更應當說是放火更合適。
有些聰明的越鬼子就曉得如何做,出來之前不但是把槍和手榴彈丟掉,還把本身也剝得光溜溜的一絲不掛……這麼做的確很聰明,我們再也冇有來由朝他開槍,隻是陳依依在這時候老是顯得有些不安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