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韓二[第3頁/共4頁]
韓傀相韓,嚴遂重於君,二人相害也。嚴遂政議直指,舉韓傀之過。韓傀以之叱之於朝。嚴遂拔劍趨之,以救解。因而嚴遂懼誅,亡去,遊求人能夠報韓傀者。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中庶子強謂太子
謂新城君曰:“公叔、伯嬰恐秦、楚以內幾瑟也,公何不為韓求質子於楚?楚王聽而入質子於韓,則公叔、伯嬰必知秦、楚之不以幾瑟為事也,必以韓合於秦、楚矣。秦、楚挾韓以窘魏,魏氏不敢東,是齊孤也。公又令秦求質子於楚,楚不聽則怨結於韓,韓挾齊、魏以眄楚,楚必重公矣。公挾秦、楚之重以積長於韓,則公叔、伯嬰必以國事公矣。”
久之,聶政母死,既葬,除服。聶政曰:“嗟乎!政乃販子之人,鼓刀以屠,而嚴仲子乃諸侯之卿相也,不遠千裡,枉車騎而交臣,臣之以是待之至淺鮮矣,未有大服從夠稱者,而嚴仲子舉百金為親壽,我雖不受,然是深知政也。夫賢者以感忿睚眥之意而親信窮僻之人,而政獨安可嘿但是止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關,政將為知己者用。”遂西至濮陽,見嚴仲子曰:“前以是不準仲子者,徒以親在。今親不幸,仲子所欲報仇者為誰?”嚴仲子具告曰:“臣之仇韓相傀。傀又韓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兵衛設,臣令人刺之,終莫能就。今足下幸而不棄,請益具車騎懦夫覺得羽翼。”政曰:“韓與衛中間不遠,今殺人之相,相又國君之親,此其勢不成以多人。多人不能無生得失,生得失則語泄,語泄則韓舉國而與仲子為讎也,豈不殆哉!”遂謝車騎人徒,辭,獨行仗劍至韓。韓適有東孟之會,韓王及相皆在焉,持兵戟而衛者甚眾。聶政直入,上階刺韓傀。韓傀走而抱哀侯,聶政刺之,兼中哀侯,擺佈大亂。聶政大喊,所殺者數十人。因自皮麵抉眼,自屠出腸,遂以死。
公叔將殺幾瑟也。謂公叔曰:“太子之重公也,畏幾瑟也。今幾瑟死,太子無患,必輕公。韓大夫見王老,冀太子之用事也,固欲事之。太子外無幾瑟之患,而內收諸大夫以自輔也,公必輕矣。不如無殺幾瑟,以恐太子,太子必畢生重公矣。”
冷向謂韓咎曰:“幾瑟亡在楚,楚王欲複之甚,令楚兵十餘萬在方城以外。臣請令楚築萬家之都於雍氏之旁,韓必起兵以禁之,公必將矣。公因以楚、韓之兵奉幾瑟而內之鄭,幾瑟得入而德公,必以韓、楚營私矣。”
史疾為韓使楚,楚王問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寇之言。”曰:“何貴?”曰:“貴正。”王曰:“正亦可為國乎?”曰:“可。”王曰:“楚國多盜,正能夠圉盜乎?”曰:“可。”曰:“以正圉盜,何如?”頃間有鵲止於屋上者,曰:“叨教楚人謂此鳥何?”王曰:“謂之鵲。”曰:“謂之烏,可乎?”曰:“不成。”曰:“今王之國有柱國、令尹、司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潔勝任。今盜賊公行而弗能禁也,此烏不為烏,鵲不為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