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戰國大司馬 - 第134章:蒙仲與趙王何(二)

第134章:蒙仲與趙王何(二)[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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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足一個大半個時候擺佈,趙王何這才報告完他對《李悝法》的心得。

足足聊了兩個時候擺佈,蒙仲見時候也差未幾了,便扣問趙王何道:“君上,您以為我趙國要強大,當前應當如何做呢?”

當然,趙王何也講授了《李悝法》究竟幸虧那裡,起碼蒙仲聽了以後是認同的。

因而蒙仲又問道:“君上,以您看來,趙國若與秦國爭戰,有幾分勝算?”

除非魏國將統統的軍隊都打形成魏武卒――但這個破鈔,信賴是魏國也接受不起的。

趙王何愣了愣,旋即臉上暴露龐大的神采,繼而深深看了一眼蒙仲。

不成否定,這的確是精確的主張,畢竟齊國現現在已經被趙國打趴下了,趙國的仇敵就隻要秦國,隻要擊敗秦國,趙國就能稱霸中原。

法製的本質,是通過“好利惡害”的人道,來建立新的安定次序。

總而言之,《李悝法》,也就是李悝在位期間推行的魏國法律,的確是當時全麵而又完美的,哪怕是現在,實在也並未掉隊。

“卿的意義是……變法?”

管仲曾經說過,販子日夜兼程,趕千裡路也不感覺遠,是因為有好處在前邊吸引他;打漁的人不怕傷害,逆流而飛行,百裡之遠也不在乎,也是尋求打漁的好處。

《李悝法》,也就是李悝在擔負魏相期間推行的法律,某種程度上說它也是與時俱進的。

“好利惡害”,這是齊國名相「管仲」提出的觀點。

這是說,有一隻兔子跑的時候,很多人都去追,但對於集市上售賣的很多兔子,卻看也不看。這並非不想要兔子,而是因為那些兔子的統統權都已經肯定,不能再爭奪了,不然就是違背法律,要遭到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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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仲略有些不測埠看了眼趙王何,獵奇說道:“落空的兩成勝算是?”

在當代,盜取彆人之物物為“盜”,害命反叛為“賊”,是故,《盜法》便是保護小我財務不受侵犯的法律;而《賊法》,則是保護政權穩定以及性命安然的法律。

李悝,此人乃魏國出身,是魏文侯期間的魏國國相。

而始作俑者的商君衛鞅,本身最後也死在這條規定上――秦惠王上位後,獲咎了這位君主(實在是獲咎了太多的秦國貴族)的商君衛鞅,從秦國流亡,可沿途卻冇有一個秦人敢收留衛鞅,因為這些人都驚駭遭到連坐的懲罰,乃至於衛鞅終究被秦國軍隊抓捕。

聽聞此言,趙王何墮入了深思,半響後這才說道:“大抵……三成吧?”

彷彿,劈麵並非是一名夙來養尊處優、且僅僅隻要十六歲的少年。

這就導致魏武卒固然單個才氣優良於秦卒,但就團體而言,卻冇法完整擊敗秦軍。

這裡所說的“禮法”,即儒家極力保護的“禮法”,它的本質是“世卿世襲世祿”,說白了,即指貴族階層把持經濟與政治好處的世襲權力――儒家的賢人孔子,固然曾突破了貴族把持知識的局麵,但孔子本人又倡導保護禮法,保護貴族世襲權力,這一點,是被法家所深深詬病的。